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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入大學 將改聯合分發
〔記者申慧媛╱台北報導〕鑑於甄選入學考生最多可錄取六校系,每年考生重複錄取比率偏高,且學校辦理學生報到及備取遞補作業時間冗長,因此甄選入學彙辦中心擬於各校放榜後,新增一項「聯合錄取分發作業」,考生按所錄取或備取的學校,重新填選志願進行分發,可避免因重複錄取所造成的招生名額浪費,也提供給備取生較便利的遞補管道,預估最快九十五學年實施,讓今年的高二學生適用。
全國大學校院教務主管聯席會議昨天在銘傳大學召開並針對大學各項招生試務進行檢討,負責大學甄選入學彙辦試務作業的中正大學教務長陳恭指出,為避免甄選入學許多考生重複錄取,不斷的辦理報到,卻又放棄更改報到等作業,造成各校招生名額的浪費,甚至間接影響備取考生的錄取機會,各大學研擬明年試辦規劃新增統一的聯合分發作業。
陳恭指出,根據目前規定,考生參加甄選入學個人申請管道,最多可報考五校系,參加學校推甄則最多一校系,每名考生最多有六個錄取機會,這項新的統一分發構想,計畫於各校四月底全部的大學校系放榜後,針對已錄取及被備取的考生為對象,進行一項全國性的電腦分發。
他說,參加分發的考生可按個人所錄取或備取的數個學校志願進行優先順序排列,利用電腦進行志願的分發,可以很快速解決考生確定的錄取學校,最後再由學生於統一的日期內向學校報到或聲明放棄。
陳恭強調,這項新分發作業的優點在於考生不必再逐一跑到各校辦理報到、放棄等程序,並可以及早知道最後錄取的學校,更不必為了等備取機會而疲於奔命。
陳恭表示,各大學校系也可以更精簡試務工作,避免招生名額因重複錄取或重複報到而浪費,更能避免許多糾紛和爭議。
不過,擔心這項新規定上路時造成考生的困擾,大學教長聯席主管會議昨天也決定,在後年上路前將再次評估是否會影響考生升學錄取權益,同時提前進行模擬測試,一旦確定實施日程後,至少也會安排為期半年以上的宣導期,讓考生了解這項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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