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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不認帳 技師公會砲轟
〔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不接受三重淹大水賠償責任,認為這不是鑑定技師專業範圍,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余烈昨晚嚴詞批評市府「出爾反爾」,要求公開辯論。
余烈說:「擁有公權力的人,應對社會大眾有所交代!」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與台灣省水利技師公會受台北市和台北縣政府共同委託,進行三重市淹水案調查,鑑定小組熬夜七十餘個小時完成的鑑定報告,北市府以鑑定人員不懂法律,全盤否定自己所該負起的賠償責任,余烈獲知後非常激動。
他說,市府剛開始就希望鑑定報告能釐清責任歸屬,不能對結果不滿意就「出爾反爾」、「口出惡言」。
余烈指出,北市捷運局北工處與包商所簽訂的合約,出現兩條有矛盾的條款:
「合約十八之一節裡提到『因業主、其代理人或員工、或非承包商所僱用的其他承包商之任何疏忽,所致之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害者,承包商不對其負責任何賠償』,但十五之三節規定『工程司之審查及核准,並不表示廠商可免除履行契約條款之責任,所有過失之風險應由廠商承擔,捷運局及其顧問應無任何責任』。」
他說:「合約中竟然出現同時對包商有利及不利條款,難道有過失賠償責任時,要民眾自行負責?」
余烈說,如果是BOT(興建、經營、移轉,公有民營)工程,捷運局可能不需負責,但肇禍的工程是工程標,是由市府發包、承商得標,市府理應落實三級品管,不應置身於事外。
他說,不但第一級的包商沒有做好自我管理,第二級的捷運局北工處的監工及市府的監督都沒做好,市府對於包商疏失可採停止計價、勒令停工等措施,為何要讓自己權益睡著?
余烈說,北市府是擁有公權力者,對社會要能夠交代,三重發生嚴重水患,公務人員難道不用負責?他公開向北市府下戰書,一同上電視叩應節目,面對全國民眾公開辯論,相信真理會愈辯愈明。
〔記者林金池╱板橋報導〕三重水災鑑定報告台北市不認帳,受託參與鑑定的台灣省水利技師公會也表不滿,公會理事長鄭茂寅說,責任的劃分是事實的還原,如果捷運局無法接受公正第三單位的共識認定,就請拿出證據,不要只是將責任推給承包商。
鄭茂寅表示,捷運局北工處負責監督與工程的監造,雖然承包商負有一級品管與施工成敗的責任,但無論從善盡告知責任的角度,或從握有勒令停工、停止計價等權力方面來看,捷運局人員雖無「故意過失」,卻有「作為疏失」的責任。
他說,基於雙方簽訂的合約內容、工作量、責任劃分與合約精神等多方條件考量後,捷運局北工處與包商「責任各半」的判定最能被廣泛接受,如果捷運局北工處有意見,希望能拿出證據來,不要只是將責任推給承包商。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余烈向台北市政府下戰帖,要求辯論三重水患責任歸屬,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游梓翔昨晚回應說,公會不具法律專業,不能進行合約的解釋及責任的分配,因此沒有辯論的必要。
游梓翔表示,市府對公會在土木、水利相關的專業能力及鑑定結果沒有意見,但鑑定報告第三十頁提及市府跟包商的合約關係,以及分派責任的比例多寡,市府認為這部分屬於法律專業的範圍,所以有不同意見。
他說,市府態度是外部關係要彌補災民損失應優先處理,至於捷運局跟包商的內部關係、合約責任則要協商,由於公會發表法律層面的見解,並無法律專業的基礎,所以,市府不需要跟公會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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