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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修法 國際肯定
〔記者曾慧雯╱台北報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我國著作權法修正後不僅有助於我國數位產業與電子商務的發展,也改善了著作權執行實務,國內外相關權利人團體均對此次修法表達肯定之意。
著作權法修正案在今年8月24日經立法院院會3讀通過,並在9月1日經總統公布施行,此次修正重點包括:增訂防盜拷措施保護機制、修正罰則章、增訂海關對於涉嫌侵害物主動暫緩通關放行的規定、排除暫時性重製權、仲介團體與利用人使用報酬爭議的仲裁回歸任意制,以及企業使用盜版軟體責任主觀條件等。
商業軟體聯盟表示,樂見本次修正條文納入「科技保護措施」、刪除以「明知」作為侵害著作權民事責任的條件,以及刪除以「意圖營利」、「非意圖營利」、侵害超過「5份」或「新台幣3萬元」等作為侵害著作權刑事責任的條件等規定。
美國商會也表示,願意籲請美國政府儘速將台灣自美國特別301優先觀察名單中除名。對於立法院8月臨時會通過的著作權法修正案,美國商會認為我國確已展現與改善著作權環境的誠意與效率,美國商會也相信美國政府也應該會充分體認到我國的努力成果。
智慧局指出,此次修法結果,除了加強著作權的保護、為我國建構良好的著作權法制環境,並對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有很大幫助外,同時我國致力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努力與成效也已獲國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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