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生院」是古蹟或遺蹟?
■吳春和
一個地方有沒有文化,端看這個地方對待先賢、古蹟的態度就可知道。位於新莊的「行政院衛生署樂生療養院」,建於日治(一九三六年)時期,是台灣癩病(痲瘋)醫治生活化的專屬療養院,也是台灣在公共衛生醫療領域上,最早與世界文明國家同步的。可惜,「樂生院」現存的歷史建物(已被拆除大部分),在近期因台北市捷運局維修廠的污水處理廠及配電工程的施工,即將全部夷為平地。
古蹟是人類歷史過程中所留下來的具體歷史建物,也是人類文化活動的遺蹟。要了解歷史文化的根與發展的脈絡,可透過古蹟獲得最深刻的引證。文化大學李乾朗教授表示,「樂生院」今日的困境,是捷運施工單位當初的環評做得不夠確實。台北縣文化局雖依文資法認為「樂生院」是具有保存價值的古蹟,但為配合台北市捷運局的施工,不予審定為古蹟。台北縣文化局不據理力爭保護本縣的古蹟,則歷史建物的「樂生院」成為遺蹟的憾事,孰令致之?
目前已有專家學者提出,保存「樂生院」尚存之歷史建物的替選方案,將捷運新莊機廠之污水處理廠及變電所設計,重新評估調整配置的可行性,達到雙贏的局面。或許會使捷運延後完工時程與增加經費。但「樂生院」不僅是新莊人的文化資產,也是台灣全國的,甚至是全世界的。一旦被拆除破壞成為遺蹟,將是台灣的一大損失,也是阿扁總統「文化立國」的一大諷刺。
只要新莊市民具有一份愛鄉親土的意識,且有文化的眼光與氣度,認識「樂生院」園區是零污染的文化產業,願意犧牲短暫的捷運延後完工,與所有關心「樂生院」的各界,一起加入搶救「樂生院」的行列,使「樂生院」古蹟園區豐富的自然生態、溫馨的人文故事等,重新融入新莊市民的生命裡,帶動更具有文化內涵的新莊之美。(作者吳春和╱滬尾文史工作室副社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