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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團去遊學 要強制保險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學生參加海外遊學,業者必須強制投保責任險,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首次核准「海外遊學業責任保險」商品正式面世;教育部國際文教處昨天宣布,即日起,所有辦理遊學活動的業者,必須為遊學學員投保責任險,最少須包括意外死亡兩百萬、意外事故醫療費用三萬元,若家屬必須前往海外處理善後,也必須支付費用十萬元,甚至旅行證件遺失,也可以獲得三千元賠償,以確保學生遊學安全。
隨著台灣國際化提升,國人出國遊學風氣越來越盛,估計每年至少有二萬至三萬人次出國短期遊學,卻也不時傳出遊學糾紛,或是業者惡性倒閉、遊學項目縮水,或是旅遊意外傷亡頻傳,教育部七月一日起公佈實施「海外遊學契約書範本」,規範海外旅遊有關付款繳費、學習內容、交通住宿等契約細節。
其中契約第十六條更明定,業者必須為遊學學員投保「遊學責任保險」及「履約保證保險」,但因國內並無相關保險商品,而遲遲無法實施。
國際文教處指出,即日起國人參加遊學,即可享有基本強制責任險保障,投保最低金額及範圍包括有「意外死亡」二百萬、「意外事故所致體傷醫療費用」三萬元、家屬前往海外處理善後必須支出費用十萬元、旅行證件遺失損害賠償費用三千元。
目前國內辦理遊學業者相當多元,不僅旅行業者紛紛開辦,大多數的大專校院推廣教育中心也均針對學生辦理各式短期遊學;國際文教處指出,凡是有辦理遊學活動的業者,無論是營利商業機構,或是非營利文教機構,均須依照契約為學員投保責任險。
至於遊學責任險的保費,一般估算一天約近五十元,寒暑假一個月保費則約在二百至三百元不等,由業者或學員負擔,則由雙方協議決定。
此外,遊學契約中規定,遊學業者必須投保「履約保證險」至少一千萬元,一旦有業者惡性倒閉或惡性縮減變動遊學行程,消費者可要求履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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