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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食字文號 年底停用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衛生署表示,衛生署長年使用的「衛署食字第╳╳╳」,是業者要求衛生署就其配方是否為食品進行諮詢服務時,衛生署回給業者的文號,並非產品通過衛生署檢驗核可,多年來卻遭業者濫用,因此該署已決定最慢在今年底,讓沿用廿多年的國產食品產製前配方審查服務走入歷史。
至於今年底前原已標有「衛署食字第╳╳╳」的產品,衛生署將要求業者在「衛署食字第╳╳╳」字樣後方加註不代表經衛生署檢驗通過等字樣,避免誤導民眾。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陳陸宏表示,自食品衛生處設立以來,即提供業者國產食品產製前配方審查諮詢服務,該項服務於民國九十年時,特別將申請內容格式化,並收取費用,其主要提供業者就其產品配方是否為食品向衛生署提出詢問。
陳陸宏坦承,衛生署的善意服務,的確讓部分不肖業者利用,為了取得「衛署食字第╳╳╳」誤導民眾該產品通過衛生署的審查,於是刻意來文,再將公文的文號植於產品上,讓衛生署揹黑鍋,近來類似的情事一再發生,令衛生署不堪其擾,因此決定停止已沿用廿多年的國產食品產製前配方審查服務。
陳陸宏表示,在停止國產食品產製前配方審查服務的同時,衛生署亦提出配套措施,未來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將僅就成分進行安全審核,同時將傳統已通過審核的成分正面表列在網路上,供業者參考,若有新的成分,則要求業者必須提出安全證明,必要時不排除加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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