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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肝誤解多 誤人一生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除了民航局消防人員考試外,民航界及民航局舉辦各項考試,也大多有「B型肝炎表面帶原者」或是「肝功能指數不正常」不得報考規定,民航局官員表示,這項規定主要擔心工作人員肝功能不佳,容易疲勞,無法應付航空工作沈重壓力。
民航局五大類別職缺,包括氣象、管制、航務、通信及助導航,常常舉辦各類考試甄選人才,如果是民航局單獨辦理的民航特考,由於這些人必須在第一線擔任管制工作,以往大都規定B型肝炎帶原者不得報考,近幾年部分航站職缺逐漸放寬為「表面抗原呈陽性,但肝功能指數必須正常」可以報考。
如果是透過高普考管道進入民航體系的人員,由於大多擔任靜態的行政職務,體檢要求較為寬鬆,這類職缺通常考上後才進行體檢,但體檢結果如出現肝功能嚴重異常等情況,民航局或航醫中心也不會通過,這些人只有轉至政府其他單位服務,甚至取消資格。
至於許多人嚮往的機師或空服員考試,航空公司規定也相當嚴格,大多要非B型肝炎帶原者才可以報考,譬如今年四月華航培訓機師招考,報名簡章即明確規定,不受理B肝帶原者報考。民航界表示,這些規定主要係因空勤工作日夜不分,避免機師、空服員等因肝功能不佳,容易勞累,影響工作。
民航局官員表示,民航工作性質獨特,對視力跟體能要求程度相當高,視力方面高度要求,民眾大都可以理解,肝功能則是體能狀況重要指標,因此國內各項航空考試大都有肝功能或B肝帶原等相關規定,這不獨台灣,世界各國航空界大都是如此。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針對民航局十月首次舉辦的消防技工人員招考,限制「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不得報考,考試院官員昨晚受訪時指出,歷來高普考從未對應考者有此資格限制,只有少數特種考試才會對B肝表面抗原陽性者設限。
考試院官員說,一般在部分較為勞累的特種考試,才會增列B肝帶原者限制的條件,通常像是警察、關務、國安局、調查局與海巡署等單位舉辦的特考,主要是擔心業務過於勞累,可能引發健康的負面影響,所以才限制不得應考。據側面了解,監所的法警特考,雖然簡章上沒有明文規定,但在文字內容的意向上,也對應考者的健康做出過濾。
官員說,現行特考有些健康規定已實施多年,包括應考前交出健康報告,或是考試結束後二週內提交健檢報告,部分考試委員先前曾提過是否應該檢討,但因特考的條件為各用人機關的權限,考試院無法逕予更改。
官員表示,只要用人機關認為可以放寬標準,考試院就沒有意見,現階段已經請用人機關研究,如果最後出現一致性變化,就可能全面檢討。而如果檢討確定要改,屆時可能不只B肝帶原者,連色盲或是弱視都可以參加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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