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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時間 總統盼本會期進行
〔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針對赴立法院就軍購案提出國情報告,陳水扁總統昨天下午咨請立法院於本會期內,依憲法相關規定安排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上述咨文並於下午三點由總統府一局局長趙麟專程送達立法院。
總統咨文全文如下:「茲為鞏固國防安全,維護民主自由,促進國家進步發展,爭取朝野支持國家大政方針,希就有關國防軍購、台灣參與聯合國,以及兩岸和平發展等重大政策,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規定,咨請貴院惠於本會期(第五屆第六會期)儘速安排聽取國情報告。」
陳總統週日表示,願以總統身分,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針對軍購、台灣參與聯合國、兩岸和平發展等重大國家政策進行報告,將咨請立法院儘速安排。
為此,總統府相關幕僚單位於昨日一大早七點多,隨即展開咨文研擬作業;由於外界評論很多,幕僚作業相當謹慎嚴謹,草擬完成的咨文並逐級往上呈核。
針對陳總統所提「對話、溝通等方式」與立委互動,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指出,在憲法精神之下,的確可考慮某種形式互動。但陳總統要與立院如何互動,有很多種方式,例如總統留下來聽立委意見,或立法院自行決定等。
卓榮泰強調,前總統李登輝到國大報告並留下來聽取、回覆國代意見的模式,現在不能比照,因為當時國大模式有憲法明文規定,但現在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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