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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改基金挪用案 紡拓會國貿局同聲澄清
〔記者林正智、曾慧雯╱台北報導〕隨著前國貿局長吳文雅目前返國接受檢調單位的約談,紡織工業改進基金(簡稱紡改基金)的相關問題再度浮上檯面,紡拓會表示,紡改基金成立以來,所有運作均依基金管理規則,任何一個計畫的申請都需要由紡拓會、22個紡織公會與台北市進出口公會所組成的管理委員會同意,並須依規定核銷。紡拓會並強調,91年監察院提出糾正前,該會從未收過任何一封要求將基金繳回的通知,因此絕無外界所言拒不上繳的情況發生。
對於紡改基金被傳成國貿局高層的「私房錢」或「小金庫」,國貿局官員則澄清,徵收紡改基金有當時的時空背景,紡改基金也都是專款專用。
紡拓會指出,紡改基金從76年正式運作以來,共補助紡織產業相關的技術研發、市場拓銷、資訊服務與聘請律師因應外國對我提出反傾銷控訴等各種專案達764項,不僅對提升國內產業競爭力產生不小的貢獻,並是近年來整體經營環境日漸嚴峻的紡織產業一大支柱。
由於紡改基金的動用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同意,再加上當時較未具有會計、審計等觀念,因此外界頻頻質疑帳目不清不楚。對此,紡拓會澄清表示,雖然該會董事長也同時擔任紡改基金管理委員會的主任委員,但依照管理規則,該基金的所有動支均須由申請補助單位編具詳細的動用計畫,並經基金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以共識決通過後,才能報經國貿局核定辦理撥款手續,並不是紡拓會或任何一人得以私自決定用途,加上國貿局並不屬於紡改基金的補助對象,因此外界指稱紡改基金是國貿局小金庫的說法並不公平。
而據1位熟悉紡改基金運作的人士透露,唯一可能成為外界所說國貿局小金庫的,應該只有由紡改基金支應部分人事與業務費用的紡稽小組才有可能,不過該小組的預算還是需要編列簡單的清冊與說明,並送交管理委員會決議通過後,方能動支預算。
而1位任職多年的資深紡織公會總幹事指出,從之前的運作經驗看來,每2個月召開的紡改基金管理委員會均會對於各單位所提之計畫進行審查,標準亦不低,加上結案時須備齊相關的單據與資料,而且要求內容還比官方繁瑣,因此被挪用的機會並不大。
該名總幹事並表示,事實上國內紡織業者對於先前政府在法令不齊全時,透過行政命令向特定對象所收取的費用,是否能夠就被稱為公款,並須上繳國庫歸公,抱持不同的見解,因此才會從82年一直反對至今,而業者的普遍心聲則是希望未來還是能夠繼續保留該款項,專供推展國內紡織產業之用。
事實上檢調單位調查紡改基金使用情況已近2年,去年10月30日前往國貿局與紡拓會調閱相關資料,調查紡改基金使用情況。
當時,由紡拓會代為保管的紡改基金被人檢舉遭紡拓會及國貿局人員不當挪用,20多年來徵收了40多億的款項,最後卻只剩下5億多元。
紡改基金成立以來歷任國貿局長有不少仍是政壇要員,包括前行政院長蕭萬長、現任立法院副院長江丙坤、現任外貿協會副董事長許柯生、黃演鈔、前任經濟部長林義夫、現任經濟部政務次長陳瑞隆、現任駐馬來西亞代表吳文雅與現任國貿局長黃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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