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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台灣制憲》催生新憲 確立民主體制
中國彷彿是對台灣擁有動武的權力似的,無時無刻對台灣進行武力恫嚇。但是,國際社會並不對中國加以制裁。國際法所禁止的是,「在國際關係上,進行武力恫嚇及動武」,而國際社會承認了中國所主張的「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國內問題」。但是,「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一部份」這項中國的主張,是違反國際法的,國際社會也不承認。因此,中國不得憑藉擁有領土權,對台灣進行武力恫嚇或動武攻擊。
如果說有什麼憑藉的話,那應該是一九七一年的聯合國決議吧。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大會上通過的阿爾巴尼亞決議案所意味的是「中華民國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而滅亡,在聯合國中號稱中華民國代表的,只不過是蔣介石的代表而已」。蔣介石所率領的集團,被逐出中國之後,以台灣為據點,揚言「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正統政府,日後勢必反攻大陸」,因此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來看,那是叛亂份子。國家擁有以武力鎮壓叛亂份子的權利,所以國際社會也無法強烈批判中國對台灣進行武力恫嚇或動武。
一九九一年四月三十日,李登輝總統遵從國民大會的決議,宣布終止「中國的內亂」狀態。但是,對此表示相當不滿的國民黨內的統派人士在(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讓中華民國國統會通過下列的決議: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份,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份」。
這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正式版圖中涵蓋著台灣,中華民國的正式版圖中涵蓋著整個中國大陸(中華民國的地圖還涵蓋蒙古國)。這就是「一個中國的原則」,雙方都主張對方的領土是自己的領土,因此內亂狀態一直持續著。台灣方面只要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中國就一直擁有以武力鎮壓台灣這個叛亂份子的權利。因此,念茲在茲地,中國對台灣要求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
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任期所剩不多的李登輝總統為了突破這樣的僵局,表示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是國與國的關係。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這也就是所謂的「兩國論」,目的在於讓中華民國的版圖不涵蓋中國大陸一事法制化,以突破「一個中國原則」。中國近乎發狂似地嚴厲批判李登輝總統,並且設定侵略台灣的假想狀況下,不斷地進行大規模登陸作戰演習。即使是現在,仍然呈現攻擊台灣的態勢。感到震驚的美國總統柯林頓,立刻派特使強烈勸告李總統不要再刺激中國,因此,李總統無法達成目的。翌年(二○○○年)的總統大選前夕,中國發表了「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其中載明:
「李登輝拋出『兩國論』後,中國政府和人民進行了更加堅決的鬥爭。針對台灣分裂勢力企圖通過所有『法律』形式落實『兩國論』的活動,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明確指出,這是一個更加嚴重和危險的分裂步驟,是對和平統一的極大挑釁。如果這一圖謀得逞,中國和平統一將變得不可能。」
於此所寫的「不可能和平統一」,是指如果不進行武力恫嚇或動武,中國是不可能統一台灣的。因此,這點或許也可以解釋為「台灣方面如果以法律的形式,來釐清中國與台灣是不同的國家的話,中國就不能對台灣進行武力恫嚇或動武,中國要統一台灣也是不可能的」。如此一來,台灣海峽能獲得和平,威脅世界和平的火種之一也將隨之消滅。這點明顯是與美國的國家利益相符,但是美國卻總是順著中國的威脅,對台灣施加壓力。
二○○○年三月的台灣總統大選期間,中國進行恫嚇表示只要獨派的陳水扁當選的話,就難免一戰!但是,中國的威脅無法奏效,陳水扁當選為總統。話說如此,這是因為國民黨分裂,同樣是統派的宋楚瑜(得票率三六•八四%)與連戰(得票率廿三•一%)鷸蚌相爭,結果陳水扁才得以當選的。其得票率僅有三十九•三%而已,而且在國會中,在野黨還是具有壓倒性的多數,所以在朝小野大的情況下,陳水扁可說是一個非常弱勢的總統。在統派及美國的「勿過度刺激中國」的施壓之下,在總統就職演說中,陳水扁以附帶條件的說法表示:「只要中國沒有對台動武意圖」的前提下,做了以下五點宣示,亦即「四不一沒有」的宣示。
(1) 不宣佈獨立(2)不會更改國號(3)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4)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5)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
就任為總統的陳水扁,對於中國一直採取低姿態,呼籲兩岸要進行對話。可是中國一直無視此點。民進黨的支持者當中很多人都批判陳總統比身為國民黨主席的李登輝總統還要軟弱。二○○二年八月三日,或許是為了回應這樣的批判,陳水扁總統表示:「台灣與對岸中國是一邊一國。台灣的未來、現狀改變與否,不是任何國家、政府、政黨或個人可以片面替我們決定的,只有兩千三百萬偉大的台灣人民才有權利對台灣前途、命運、現狀做選擇或決定。我由衷希望,並呼籲大家應該認真思考公民投票立法的重要性與急迫性」, 於此,陳總統提及「依據公民投票來改變現狀」的可能性。中國猛烈地攻擊此「一邊一國」論。但是,陳總統不屈不撓反覆地強調「一邊一國」論。
二○○三年二月,前一屆總統大選時演出激烈對抗的連戰與宋楚瑜,宣布將在二○○四年三月的總統大選中做正副總統候選人的搭配。對於半世紀壟斷政權的國民黨而言,四年來的在野體驗已是極限。很顯然的,這次的總統大選如果無法獲勝的話,國民黨就無法再度奪回政權。因此,上一屆總統大選中,獲得的票選遠比連戰多的宋楚瑜甘為副總統候選人,與連戰搭檔競選。民進黨則是推出現任的陳水扁總統與呂秀蓮副總統搭檔。
由於統派合而為一,因此,很明顯的,此次的總統大選就成了統派與獨派對決的局面。統派的基本口號是自蔣介石政權以來一直堅持的「一個中國原則」,強調「我們所說的一個中國是指一個中華民國」,主張中華民國體制。獨派則是著眼於「一邊一國」的現實,主張應該確立台灣做為主權獨立國家的地位。民進黨創黨十七週年的九月廿八日,陳水扁總統宣布「二○○六年公投催生台灣新憲法,並於二○○八年實施」。制定台灣憲法之後,就能依法確立台灣是與中國完全不同的國家。同時,也可以建立一個自由民主主義的新國家體制。
統派人士強烈批判陳總統,認為「這是台獨的時間表,這種危險政策將招致中國的武力攻擊」。中國也恫嚇表示「不論付出多大的犧牲,也不容許台灣獨立」,但是這反而使得陳總統的人氣迅速竄升。充滿危機感的中國,儘管她不斷地強調「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但此時卻要求美國的協助來干涉台灣的選舉。在北韓問題和伊拉克問題上,需要中國協助的美國,於是就答應了中國的要求。十二月九日,美國總統布希在與訪美的中國總理溫家寶會晤後的記者會上表示:「反對中國或台灣任何一方有片面改變現狀的決定。美國反對台灣領導人任何意圖片面改變現狀的言詞或舉動」。統派趁機煽動危機感表示:「就連美國也反對陳水扁。如果陳水扁當選的話,中國必會攻打台灣」。以軍售問題為首,台灣的國防需要美國的協助,因此布希總統的這項發言,對陳總統而言是一大打擊。甚至在十二月廿九日,就連日本政府也跟進,對台灣總統府傳達「陳水扁總統近來針對舉辦公民投票與制定新憲法等議題的發言,已招致中台關係緊張,日本政府對此情況深感憂慮」。見獵心喜的統派人士立刻宣傳:「不僅是美國,就連與台灣關係密切的鄰國日本也反對陳水扁」。如果是從前,在這麼嚴峻的情況下,陳水扁要當選連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這次情況卻不同。二月廿八日,一九四七年國民黨軍隊屠殺三萬名以上台灣人的二二八事件第五十七週年紀念日這一天,從台灣的北端到南端,舉行了一場支持陳總統的手牽手護台灣的活動。超過二百廿萬人站在台灣的西岸,手牽手面對著對岸的中國喊出「台灣Yes!中國No!」的口號。不屈服於中國的威脅以及美國的反對,眾多的台灣人展現了威武不屈的氣魄。
三月廿日舉行總統大選投票,陳水扁、呂秀蓮這一組候選人以五十.一一%的得票率贏得選戰。儘管是以些微的差距獲勝,但是得票率比上屆增加了十.八一%,很明顯地看得出台灣的民意是朝著什麼方向走。勝者與敗者的得票率差距是○.二二八五七%。二二八事件第五十七週年所舉行的手牽手護台灣活動是最大的關鍵。因為差距實在太小,所以陳水扁的當選被稱為奇蹟的勝利。但是,儘管陳水扁總統當選了,這次,除了中國的恫嚇之外,台灣的統派及美國也都強烈地施加壓力。尤其是,武器等國防力量都依賴美國,因此台灣政府對於來自美國的壓力很難招架得住。
五月廿日的總統就職演說中,陳水扁總統將制定新憲法的選舉政見修正為修改中華民國憲法,並且重申會遵守四年前就職演說中所提出的「四不一沒有」。對此,美國政府表示滿意,但是這份總統就職演說稿,也被說成事先已接受了美國的檢閱。
制定新憲法與修改中華民國憲法,有天壤之別。不論如何大幅度修改,只要中華民國憲法還殘存,台灣就不可能成為主權國家,也無法確立真正的民主主義制度。中國也持續擁有對台灣進行武力恫嚇或動武的權利。
美國要求台灣要維持一九七一年蔣介石與因美國政府的失策而產生的台灣的異常「現狀」,但是這也意味著美國沒有解決台灣問題的戰略。美國有必要瞭解到,在中國擁有以武力侵犯台灣的能力之前,要讓台灣所處的異常的情況趕緊正常化才對。
台灣成為與世界其他國家同樣平起平坐的國際社會的一員,為了在國際的安全保障體制下,確立台灣的和平與安全,唯有制定台灣憲法,別無他途。唯有經由制定台灣憲法,才能突破在國際社會遭排擠的現狀,才能替台灣的將來開闢出一條生路。誠如陳水扁總統所言,憲政工程不是任何一國、一黨、一人所能主導。唯有身為主權者的台灣人民才擁有制憲的權利,只有台灣人民才能完成制憲。
以李登輝前總統為核心,七月一日開始舉行制定新憲法運動,目標設定在基於主權者的集體意思,制定一部台灣憲法。這個運動如果要成為全民運動的話,就需有更多的社會大眾瞭解下列的事項。
1、 因為長期以來,台灣被阻絕於國際社會之外,中國不斷地對台灣進行文攻武嚇,那都是無法見容於國際社會的不正常狀態。可是,很多人卻不感覺那是不正常的。首要之務,有必要讓大眾瞭解這個不正常的狀態。這種狀態並不是上天安排的,台灣本身種下了那個因。因此,台灣應該先去除掉那個因才行。
2、 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國繼承而滅亡的事實,是一九七一年以來,國際社會的認知,那也是國際法上正確的認知。因此,只要持續沿用中華民國憲法,台灣就一直無法加入國際社會,也無法讓中國停止文攻武嚇。如果制定台灣憲法,揚棄中華民國憲法的話,這個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3、 制定屬於自己的憲法,是唯有身為主權者的台灣人民才有的權利。所謂的民主主義就是遵守主權者直接制定的法律或遵守由主權者選出的國會議員制定的法律。因此,並非由主權者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只要存在一日,法理上,台灣就不是民主國家。為了確立台灣的民主制度,台灣絕對有制憲的必要。
4、人民自決的權利是所有人都被賦予的最基本的人權。台灣制憲是台灣人民要行使自決權,所以尊重民主主義和人權的世人,照理應會支持台灣制憲的。
上述幾點如果能廣為台灣社會大眾瞭解的話,台灣制憲絕非難事。此外,如果能將台灣制憲的意義對國際社會說明的話,想必大多數的世人都會予以支持。
最後,祈禱台灣制憲成功。(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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