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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檢考 明起四場公聽會
〔記者申慧媛╱台北報導〕國內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資格全面改採「考試」來進行檢定,教育部中教司昨天也在網站上公布相關的命題原則(www.edu.tw),並定九月十九日起在各地舉行四場公聽會,社會各界對相關命題內容、命題原則、測驗題型、配分比重等有意見,可報名公聽會或利用網路表達意見做為修正參考,確定的命題內容版本將在十月初定案。
教育部中教司長李然堯昨天指出,這項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的命題由教育研究院籌備處負責命題,命題共有十科,兩科共同科目「國語文能力測驗」和「教育原理與制度」,不論是特教、中學、國小或幼教等四類資格都得參加外,其他兩科專業科目考試,各類科專業考科都不同。
應試時間除了國文時間較長為一百分鐘外,其他九科,每科應試時間為八十分鐘,而命題的題型有四選一的單一選擇題及非選擇題型(包括作文、申論、問題等題型)。
李然堯表示,明年舉辦第一次的檢定考試,預估有三千多人符合應試條件並逐年增加,至九十六學年可望達到一萬九千人的高峰。
他強調,教育部已在網站公布各考科的命題範圍、原則、題型、配分比重等內容草案,並定九月十九日、廿一日、廿三日、廿五日分別在台北、花蓮、台中及高雄舉行公聽會,有興趣者可至:www.naer.edu.tw網站報名參加公聽會或利用網路表達意見。
〔記者申慧媛╱台北報導〕國內教育史首屆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筆試測驗」,確定在明年四月九日舉行,預估將有三千多名修畢教育學分及完成半年實習的「準」中小學教師可參加這項考試,應試者四科成績總平均滿六十分及格,不能有一科零分且不得有兩科未滿五十分者,才能取得正式教師資格。
教育部中教司長李然堯昨天指出,教育部研擬推動多年的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制度」,終於可以在明年上路,根據教育部去年七月所公布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即去年暑假後入學師範校院或各大學,取得學士學位的同時並修畢教育學分及完成半年實習者,須通過「檢定考試」以取得教師資格。
他說,因現行師範校院至少得修業四年,而各大學的教育學程也需二至三年的修業時間,才能去學校實習,只有部分大學學士後教育學分日間專班去年所收的三千多名學生,且目前已在各中小學、幼稚園進行為期半年的實習者,才能參加明年國內教育史上第一次的教師檢定考試取得資格。
不過,對去年七月以前入學師範校院或各大學修習教育學分者,依規定必須實習一年的「舊制師培生」,則直接以個人書面文件檢覈教師資格,不必參加檢定考試,也能取得資格。
教育部強調,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分為中學、小學、特教和幼稚園等四類別,每年四月舉行,每個類別資格檢定包括國文語文能力測驗、教育原理與制度等兩科共同科目,及兩科專業科目,每科滿分一百分,應試者總平均六十分以上才及格,一科零分或兩科低於五十分,都不能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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