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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警察跟以前不一樣了--為民服務另一章
■林雿娟
「請問我們執勤員警的服務態度,讓您感到滿意嗎?」
「非常好,在這麼大的太陽底下,他還能始終保持笑容,讓我有一種『被服務的感覺』,現在的警察真的跟以前不一樣了。」這是北市警局大安分局交通分隊員警陳文輝,在基隆路與和平東路口處理交通事故時,給當事人留下的印象。
「那天我跟奶奶到長庚醫院探病,在返家的途中又遇到舊友,一聊就忘了時間,致無法搭上公車末班車,身上的錢又不夠改搭計程車回三重,於是向一一○報案欲求助於警察,沒想到警察很快就到了,而且還主動掏出二百五十元借我,讓我可以順利返家…最後警察先生沒有留下姓名,請告訴我他是誰,我想再次謝謝他並還他錢。」這是松山分局員警在接獲通報後,立即趕到現場為民服務的事蹟。
「我報案機車大鎖打不開,警察到場後馬上幫我聯絡多家鎖店,可惜的是那天假日都沒營業,最後警察叔叔找了榔頭把鎖敲開,使我終於可以離開貓空,安心回家…。」這是文山一分局員警為民服務的事蹟。
當然不只是以上所述,這些看來好像都是警察應該做的小事,每天都在上演,但是社會大眾卻不知道。在認知上,往往民眾會期許警察什麼都能、什麼都行,對於服務品質的要求更是不能有一點漠不關心及敷衍塞責的態度,加上部份同仁若未能熟稔執勤技巧,很容易就造成溝通不良,民眾敏銳的反應,常會給警察形象帶來負面的評價;曾幾何時,警察形象給民眾如此改觀,強烈地直覺到「現在的警察跟以前不一樣了」。
記得在訪問報案人時,他們激動地訴說處理員警有多好,令人讚賞不已,使我有種莫名的榮耀感油然而生,現在將這些對話訴諸文字,想到了那些和我們站在同一陣線上的夥伴,對待民眾好像在接待貴賓,這樣的理解人、寬待人,而民眾會給予相當肯定的回應,也不是空穴來風的。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每月受理民眾報案約三萬件(來電一一○,不包括惡作劇及謊報等的無效案件),平均每天有一千件的受理案件,必須藉由中心執勤同仁專心傾聽報案人陳述,詳細記錄事實、錄音存證,並將案件編號列管,轉報有關單位處理,以機動反應能力,達成迅速受理報案、有效指揮調度與勤務派遣之整體功能。在民國八十九年一月起執行「報案回復、為民服務」措施,主要的用意便是經由回復報案民眾中,建立警民關係,並了解有關員警處理情形,而民眾對於類此報案後續予主動聯絡之服務作為,大都表示高度支持肯定。有關「報案回復、為民服務」民眾滿意度調查,除了我們自己所作民調外,同時也委外作民調,作電話訪查時更務求貼近事實,以避免發生與委外民調差距過大現象。能以實施「報案回復、為民服務」電話複查工作,來了解報案人現場處理員警的滿意度,並檢驗警察同仁的勤務作為,必有助提升員警工作效率及服務品質。
其實,在透過電話訪問時,偶爾也有民眾抱怨處理之員警,上級大都會給予適當的輔導,各個案例中最能讓民眾感到滿意的字眼是處理員警「對人客氣」、「言行恭端」、「親切認真」、「不懶散有精神」、「態度幹練不拖拉」、「行動迅速講求效率」、「作風果斷」,反映了現在的民意非常重視與處理員警的互動,著重過程,而非結果,有了互動良好的過程,更有助於辦案的契機。相信若有民眾能在報案的同時,立即感受到警察親切的服務態度及效率,更是我警察人員所樂見的。
(作者林雿娟╱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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