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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3年9月12日星期日
自由談鏗 鏘 集

封山三十年!

 胡文輝

 「封山三十年!」這是三十年前,前中興大學森林系教授陳振東在課堂上,被問到如何讓台灣森林恢復舊觀時,以這句話做答復。

 時隔三十年的今天,台灣屢遭颱風洪水災害,森林生態破壞、山地超限利用、水庫集水區土地濫墾等問題,受到重視,如何讓台灣恢復福爾摩沙之名,不少人建議應把天公的土地還給天公,才能降低災害。

 「三十年前,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三十年後,見山又是山,見水又是水」,三十年後的今天,重溫三十年前「封山三十年」這句話,有如空谷跫音,別有一番體會在心頭。

 早已退休的陳振東教授專長是造林學,早年即主張台灣多種「鄉土樹種」,但當時經濟效益當道,伐木是政府財源,「速生樹種」是顯學,就如封山三十年,鄉土樹種的倡議,當時也是寂寞無人聽!

 今天與三十年前,問題當然不一樣,當年破壞森林的主要是「政府」,以砍伐原始林做為財源,林務局本身在砍,標售給民間砍,退輔會還設專門伐木的森林開發處。都在「開發」,都在「破壞」。

 今天主要問題則是政府無能保護森林及山地被破壞,大甲溪上游及石門水庫上游集水區的濫墾及超限利用,都是受害深重的事例,這種情形普遍存在,但都到出了大事才受注意。

 「封山三十年」或「天公的地還天公」,是人與自然相處的大原則,但絕非封山或土地還給天公就了事。試問,政府當年無法放棄財源之需而不伐木,今天又如何要求人民生計無著下遷離土地?

 因此,要封何山?要還何地?封、還之後呢?「人」要如何安排?都必須經科學調查研究,提出整套方案,更要中央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執行才行,否則,就如「移民」之說,終究只是打高空的「空論」!(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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