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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內向上進 常申請夜讀
〔記者花孟璟、黃其豪、黃美珠╱綜合報導〕李萬壽再度犯案被逮捕,當年輔導李萬壽的花蓮縣自強外役監主管都覺得不可思議,很惋惜,副典獄長謝琨琦說,李萬壽在外役監服刑期間,獄政人員對他的印象是安靜內向,頗有上進心,晚餐過後至晚間十點熄燈,都自修讀書,有時還申請「夜讀」,讀書到晚上十二點才就寢。
根據自強外役監獄資料,李萬壽在民國七十七年被逮後,在花蓮監獄服刑九年多,長期表現良好,累進處遇達二級以上,符合轉送外役監獄資格,因此八十六年七月獲遴選到自強外役監獄服刑。
謝琨琦說,李萬壽在外役監服刑兩年多,監獄內表現、休假外出都沒有違規,八十八年考上大學,由於獄內表現、刑期都符合假釋資格,當年九月十六日假釋出獄。
淡江大學英文系助教對於李萬壽並沒有特別印象,只說他的年紀比同班學生大很多,平常獨來獨往,很少與系上同學交往,也幾乎不參加班上活動,但出席狀況並無異常,系上教職員並沒有察覺他有不妥行為,因此不曾進行任何生活輔導。
而幾名系上老師被詢及對李的印象,眾人都回答很陌生,甚至一度懷疑他真是系上學生嗎?
新竹地檢署觀護人室則指出,該署所有的七位觀護人之中,兩人昨天公差在外始終聯絡不上,經過初步清查,李萬壽是否是他們的受保護管束人還有待進一步了解,因此李某所涉案情部分,他們確實並不清楚。
該室指出,受保護管束者平均每個月至少要向觀護人報到一次,三次未到或在外重新犯案,他們都會依照標準作業規定,報請再犯者原執行監獄報請法務部撤銷假釋;只要一經法務部核准,舊案就將重新執行殘刑,新案則重新等待偵審確定後再重為執行。
苦讀考大學 機遇大不同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新屋之狼」李萬壽,入獄後因考上大學獲得假釋出獄,卻又因連續搶案落網,與他狀況類似的有「華岡之狼」楊姓受刑人,三年前獄中苦讀高中台大社會系,但時隔三年仍未能獲得假釋,如今還在台北監獄服刑。比較兩名性侵害犯的際遇,獄政人員說,只能用「機遇不同」來形容。
不過,李萬壽如今又因涉嫌犯下連續搶奪案落網,獄政人員表示,前科犯原本就有相當比例的再犯率,而李某是否再犯性侵害案仍待查證,因此無法與在獄中表現良好的楊姓受刑人相比較。
警方調查,再度犯案落網的李萬壽在七十五年間因犯下桃園縣新屋鄉十餘起性侵案,經楊梅警分局追捕到案,法院一度將他判處死刑,最後無期徒刑定讞,他在花蓮自強外役監服刑期間於八十八年考上大學,獲假釋出獄讀大學的機會。
與同樣犯下連續性侵害案的「華岡之狼」楊姓受刑人相較,楊被判處十六年徒刑,九十年間考上台大社會系後,最後卻因社會反對的聲浪大於支持者,今年第五度提出假釋申請,仍被法務部假釋審查委員會打回票,雖然保留學籍多年仍無法如願就學,楊姓受刑人終在今年寫信給法務部長表示將放棄入學台大機會。
獄政人員表示,李萬壽於八十八年間考取大學,雖然他被判處無期徒刑,但當時已經服刑達十三年,達到假釋門檻,加上他在獄中苦讀考上大學,獄方與法務部考量其「浪子回頭」精神,因此通過其假釋申請,讓他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楊姓受刑人雖然刑期較短,且更上層樓考上台大社會系,但他卻因媒體大幅報導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事情因此複雜化了,雖然北監屢次依其累進處遇已達假釋門檻而通過其假釋申請,但最終在法務部假釋審查委員會都因考量「社會觀感」而被打了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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