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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穩定的政府--台灣自救運動宣言四十週年感言
■謝聰敏
(續昨日)
台灣未見宗教分立的「柱狀社會」,荷蘭從七○年代、八○年代以後,「柱狀社會」也就逐漸地消失。但是在多族群、多語言、多文化的社會,把大小族群的權利和受國家保護的個人權利結合起來,是最能減少衝突的解決途徑,「協合式民主」不能消除族群的衝突,卻可以緩和衝突,使民主制度正常運作。
邪惡政權的責任
舊政權攻擊陳總統為希特勒,憂慮「外省族群」將成為「猶太人」受到「人群消滅」。國民黨在台灣執行三十八年的違憲戒嚴,逮捕九萬多平民,製造二萬九千四百零七件政治案件,國民黨以擅長暗殺聞名,暗殺的人和不經審判而長期監禁的人不在其內。國民黨為暗殺抗日名將白崇禧而監禁獵槍商人長達九年。獵槍商人的後代要求賠償,才發現真相,人民舊恨新仇難免爆發,國民黨的憂慮並不是沒有根據。
台灣是遺留國民黨邪惡歷史的社會。人民脫離高壓統治,繼承的政權為實現刑事正義,必須處理過去國家的罪惡,規範轉型,建立法治的系統,譴責政治暴力。這裡所說的政治暴力,不僅指軍隊的屠殺如二二八、特務的蹂躪,而且包括黑道的騷擾和侵害。戒嚴前的我所受的是特務的監禁,逮捕和刑求,戒嚴後我面對的則是「黑道治天下」。公開審判可以公開譴責過去的暴力,鞏固未來的民主和人權。可惜「舊政權」和「新政府」都沒有建立「以法律規範邪惡政權的責任」,使過去的迫害發揮持續性的影響。
現在國民黨要求「真相」,應該給「新政府」一個啟示。真相報告可以揭發社會對國家暴行的接納,社會的姑息態度助長了國民黨五十多年的高壓統治。「新政府」也以同樣的方式組織「真相與重建委員會」,表現「大和解」。讓「舊政權」和「政治受難人」在「真相和重建委員會」前聚會面對過去和未來,同心協力重建國家。
(下,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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