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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醫院財務不公開不應享稅務優惠
■郭正典
各級醫院的代表不久前才向衛生署哭窮,揚言要上街頭抗議健保總額預算制度讓他們活不下去,沒想到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於九月三十日召開記者會公布三十三家醫院營收數據的結果有點出人意料,原來健保的錢都被財團法人醫院吸走了,難怪中小型醫院會活不下去。看來全國各級醫院的代表們不只應向衛生署哭窮,也應向長庚、新光、馬偕等醫院取經,學習醫院經營術才是。
從醫改會公開取得的醫院財務報表來看,有的醫院確實經營困難,但是上百億高營收的醫院也有四家以上。營收第一名的長庚醫院其年營收達三三七億元,是民營服務業營收淨額一百大中的第二十七名,比聯發科的二九五億元還高;營收第二名的醫院是馬偕,年營收有一○七億元,列名第八十六名,也勝過金控龍頭富邦金。長庚的稅前純益達六十七點四億元,純益率是二十%,在全國醫院中居冠,其次是新光的十二點零四%。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高純益率的醫院在帳面上不一定是最賺錢的醫院,因為醫院會用各種管道把醫院的利潤轉移到母企業集團甚至私人口袋裡,例如以高額租金向母企業集團租地、向關係企業大量採購、捐贈資金給特定的基金會、向廠商採購醫療耗材但由母企業拿回扣、捐助設校及擴建校舍經費給關係學校。
台灣私立醫院在十年內關閉了一六七家,醫院家數減少了將近三成,但企業財團捐資成立的財團法人醫院家數卻從二十四家增加到五十家,成長了一倍以上。理當非營利的財團法人醫院為何有這麼大的利潤?為何能如此擴張迅速?除了資金雄厚、經營手段靈活、有時甚至遊走法律邊緣外,政府給予的各項優惠措施應是財團法人醫院能有大量盈餘的主因之一。
例如,雖然私立醫院不能免除土地稅及牌照稅,但財團法人醫院卻能免徵事業用地土地稅、牌照稅及營業稅,醫學院附設教學醫院用於臨床醫學之醫療儀器也完全免稅。財團法人醫院要享有國家給予的各優惠措施,其前提必須是醫院屬於全民所有,且為非營利事業,然而台灣有些財團法人醫院並不符合這兩項前提。因此,政府給予這些財團法人醫院各項優惠措施的正當性就很值得懷疑。
某家醫院是否屬於全民所有、是否為非營利事業,從它的財務報表就可得知。也唯有醫院願意公佈其財務報表讓全民檢閱,該醫院才能被稱為「法人醫院」,值得國家給予各項優惠措施,否則只能稱之為「財團醫院」,不應享受各項優惠措施。從這個標準來看,我國醫療法與稅法中對財團法人醫院的規定並不合理,有圖利財團之嫌。民國九十一年健保要雙漲時,醫改會曾要求衛生署公開大型醫院的財務資料,但衛生署卻只消極的發函請醫院「自願公開財務」,之後就再無積極作為。到目前為止,衛生署仍然只願公開十五家醫療院所九十年的財務報表,佔九十年全國醫院總家數的二點四%,更無九十一、九十二年更新的財務資料。衛生署的消極不作為應是助長財團醫院營利取向,間接導致中小醫院經營困難的主因之一。 醫界現在很重視醫學倫理教育,因此衛生署在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廿三日公布「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明訂醫師執業執照登記及更新,應每六年接受醫學課程、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醫療品質之繼續教育積分達一八○點以上,其中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及醫療品質積分數,合計至少十八點以上,否則無法繼續執業。強化醫學倫理教育的目的,當然是希望醫師們能憑著良心和尊嚴執行醫業,以病人的健康為首要顧念,不能見利忘義,眼中只有金錢。然而處於第一線的醫師,能做好病人照顧的其實很有限,真正決定醫院營運方式和財務調度策略的是,站在幕後的醫院經營者及衛生主管官署。如果衛生署不能以修改醫療法、稅法及其他行政措施,讓財團法人醫院公佈財務報表,讓他們真正屬於全民所有,則再多的醫學倫理教育都將收效有限。看來真正該上醫學倫理教育課程的是,衛生署官員和醫院的經營者。
財務無法公開的財團法人醫院,在理論及實際上都不屬於全民所有,政府有何理由慷全民之慨,給予稅務優惠?讓財團法人醫院大賺其錢,除了使醫院淪為財團牟利的工具外,也會使醫療行為越來越商業,結果是民眾的醫療權益,進一步受到傷害。(作者郭正典╱台北榮總教研部醫研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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