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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電案 胡洪九涉教唆湮滅證據
〔記者蘇恩民╱台北報導〕檢調偵辦太電資產掏空弊案,查出胡洪九等太電高層,疑運用專業跨國財務操作技巧,分別利用太電在香港及美國的轉投資公司,掏空太電近一百八十億台幣資產;事證顯示,胡洪九離開太電後,曾指示香港會計師劉迪炮銷毀弊案關鍵帳冊,胡洪九有教唆湮滅證據之嫌,台北地檢署近日將傳他到案說明。
專案小組說,這起世紀掏空弊案鎖定偵辦範圍有兩大部分,一是以太電的香港子公司BLINCO、中俊企業(簡稱CPE)為核心的三億美元資產掏空疑案;二是利用PEWC、Gallatim兩家海外控股公司發行「流動利率商業本票」(FRN),由太電背書保證,向國內銀行籌資貸款的兩億兩千六百萬美元資產掏空疑案。
檢調查知,八十三年間,胡洪九、孫道存、仝玉潔等三名太電高層,共同簽署一項跨國投資案,決議動支三億美金,並因而在香港成立Blinco H.K.控股公司,再由這家控股公司轉投資設立「中俊企業」,作為集團資金調度的中繼站。
檢調調查,同一時期,胡洪九又在英屬維京群島,登記設立一家同名的Blinco B.V.I.的私人公司,由於兩家公司同名,太電財務人員無法區分,而奉胡洪九指示將部分資金匯往維京群島的Blinco,檢調懷疑胡洪九得以挪用太電公款。
辦案人員表示,Blinco H.K.接收太電資金後,多數隨即轉匯中俊企業,再依胡洪九指示進行資金調度,多數資金最後流向不明。
檢調指出,Blinco H.K.三名董事,原本由胡洪九、孫道存、仝玉潔三人出任,八十六年間,胡洪九以營運考量等理由,向太電高層表示必須更換胡洪九、孫道存兩名董事,改由兩名原任Blinco H.K.的經理及財務主管接任,不久,趁董事仝玉潔訪美之際,兩名新任董事召開董事會,決議向法院聲請清算、解散中俊企業。
據悉,檢察官七月秘密赴港偵訊兩名污點證人,查知當時中俊的帳上,仍有八千萬美元應收帳款遲未回收,致無法清算,為達收支平衡,胡洪九涉嫌透過兩名Blinco H.K.新任董事,將中俊應收帳款轉至其私人公司,再發函表明拋棄債權,法院終於在九十年十月同意中俊解散、清算。
此外,檢調另查知,太電八十四、八十五年間,先後成立PEWC及Gallatim兩家海外控股公司,並分別在太電背書保證下,向國內銀行發行流動利率商業本票,期限均為三年,PEWC籌資一億兩千六百萬美元,Gallatim則借貸一億美元。
檢調表示,胡洪九在八十七年十月離職前,指示太電財務人員為前述兩項融資辦理票期展延,事後,銀行在太電擔保下,同意兩家公司以「借新還舊」方式展延票期,但期限屆滿,太電仍無力償還,驚覺這兩筆鉅款流向不明,疑遭特定人士侵吞、挪用,進一步清查全部帳務,這起世紀掏空弊案才逐漸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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