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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 員額上限20萬
〔記者田世昊╱台北報導〕立法院法制、內政等聯席會昨天初審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中央政府總員額最高為二十萬人,但必須每年減少二千人,五年後,員額上限必須調降為十九萬人。
法制、內政與預算聯席審查會昨天初審通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草案規定,第一類機關執行業務之政務人員、文職人員、醫事人員及聘任人員,最高員額為八萬五千人;第二類機關依法進用之聘僱人員、駐衛警及工友,最高為四萬五千人;第三類司法院及所屬各級機關人員,最高為一萬一千五百人;第四類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人員,最高為六千人;第五類警察、消防及海巡機關人員,最高為二萬六千人;第六類國立高中職教職員,最高為兩萬六千五百人。
列席的人事行政局長李逸洋表示,目前實際現有員額為十八萬三千多人,預算員額則為十九萬三千多人,但加上考量警消、海巡、高中職教職員近幾年的成長等,定出草案員額上限二十萬人。
在場立委質疑員額上限數目超出現有與預算員額,與精簡的精神不符,要求定出未來員額精簡目標;草案最後增列規定,五年內,每年將逐年遞減百分之一員額,即每年減少二千人,五年後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應為十九萬人。
草案也規定,包括人事、主計、政風、秘書、總務、研考、資訊等業務單位以外的輔助單位,其員額佔單位總員額比率,在部會等二級機關,應以百分之二十五為原則,局署等三級機關,以百分之二十為原則,三級以下機關則以百分之十為原則。
總員額法草案,國民黨也提出對應版本,主張本法施行五年內,員額上限應精簡至十六萬人,但委員會藍軍並無人出席。國民黨書記長黃德福表示,綠營在委員會人數上佔優勢,在策略上,不必在委員會與對方周旋,等到二讀前,將會要求舉行朝野協商。
〔記者王平宇╱台北報導〕行政院規劃組織調整,整合外交部與僑委會成立「外交及僑務部」,僑委會委員長張富美昨日表示,這是不錯的安排,僑委會與外交部平行整併,可有更多資源推展僑務工作。張富美並說,由於政府改造目標限定在十三部、四個委員會,僑委會不應堅持本位主義,而會配合政府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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