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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卡裡的「台灣自救宣言」
■范良信
今年是「台灣自救宣言」印行的四十週年。
台灣民主先覺彭明敏、魏廷朝與謝聰敏三人,討論後決定寫出這一篇宣言,但印好還沒有散發以前,就被發覺,三人因而都被判刑。
一九六六 - 六七年美國的台獨組織已取得一份「台灣自救宣言」,也知道台灣國內很少人看到有啟蒙台灣意識價值的宣言,台獨組織因而決定向台灣寄出上千份的宣言。我當時在堪薩斯州立大學經濟系擔任助理教授,並為台灣同學會的顧問教授(faculty adviser),當然對台灣獨立的熱忱與信心不落人後。
當時堪薩斯州立大學有一群年輕熱心、有台灣精神的學生,台獨組織就交代我們,要趁著聖誕季節,以航空郵寄至少一千份的聖誕卡,裡面加入一份「台灣自救宣言」。在蔣家白色恐怖時代,所有航空信都經過開封檢查。可是在聖誕季節,面對數萬封的聖誕卡,檢查人員心情必然放鬆;我們又一封一封的用手寫上人名與地址,以避免嫌疑。當時我們沒有充裕的經濟資源,所以不能浪費。因此,我們寄的對象僅限於台大校友通訊錄上的校友,及台北公共電話簿上選出的人;因為當時家裡有電話者,若不是有錢人,就是高級知識份子,如醫生、律師等。
有一個晚上,在我這麼一位窮教授的單人臥房內,熱心的台灣同學就席地而坐,一封又一封的寫,不知用了多少時間,寫完後又再分寄到美國各地,俾分批寄回台灣,以免引起特務的注意。當然我並不知道有多少人收到且看到這封具有特殊意義的聖誕卡,可是後來聽說相當成功。
當時參加工作的台灣同學,日後很多成為台獨運動的活躍人物。可惜已經過了三十七年,我的記憶力又沒那麼好,深怕有所遺漏,所以在此就不詳述參加人員名單;惟參加者心裡有數,想必也會為當時參與這項有意義的工作而感到無比欣慰與榮耀!
(作者范良信╱科羅拉多州立大學經濟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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