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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穩定的政府--台灣自救運動宣言四十週年感言
■謝聰敏
(續昨日)
惡人當權、豺狼當道,指的是專制獨裁的政治制度。民主政治並不是最完美的境界。希特勒就是在民主政治中產生。國家多難、群眾的心理盼望著獨裁著的出現,拜倒在獨裁者的座前。以多數人的表決合法轉移到獨裁制度是一種民主的悖論,這就是我們過於重視「由誰來統治」的問題所引起的疑難。
自古以來,政治哲學所爭論的是「由誰統治」,於是有「哲學家皇帝」之說,「賢人在位」,「精英份子」、「優秀民族」、「勞工階段」等理論此起彼落。五十年來,蔣介石被塑造為「哲學家」、「軍事家」、「政治家」、「經濟理論家」、「文學家」、「教育家」、「社會學家」等等聖人再世,天縱英明,現在,報刊上也不斷出現台灣人為「優秀民族」論。我們忘掉了民主政治,就在排除罪惡。
多元共存
〈台灣自救運動宣言〉的第一個目標揭示「團結一千二百萬人的力量、不分省籍、竭誠合作,建設新的國家、成立新的政府。」四十年前台灣人口約有一千二百萬人,在多民族、多文化、多語言的國家怎樣才能竭誠合作,實現民主?
在教科書上,穩定的民主制度是以英國或美國為典型。社會的分裂和政治的抗爭,常常引起民主國家的崩潰。荷蘭的政治學者艾倫.李帕特(Arend Lijphart)卻推薦了「多元共存型的民主政治」。國內政治學界已有李帕特著作的翻譯和介紹,從事政治活動的學者也以這種「協合式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起草憲法草案。過去,我在立法院曾經向盧修一委員提起,可惜盧委員病逝,知音難尋。
荷蘭是第一個在台灣建立「殖民政府」的國家。最近台灣洪水為患,學者主張「水利學荷蘭」,合作式民主正是荷蘭水利工程的一個傑出產品。我們竭誠合作、尋求穩定的政府,政治也可以學荷蘭。
歷史上荷蘭是宗教改革的基地,歐洲受天主教會逼害的新教徒紛紛逃到荷蘭避難,荷蘭因而培養了寬容的傳統。避難的新教徒也帶來了文化科學上的技能協助荷蘭,拓展工商業和海外殖民。
一五五六年西班牙王國由腓力二世繼承,統治那坡里、尼澤蘭和海外殖民地,腓力二世不懂荷蘭語,卻在領地中擴大稅收。西班牙的橫徵暴斂引來尼澤蘭的強烈反對。尼澤蘭人民爭取宗教自由,又遭受西班牙王國的殘酷鎮壓。尼澤蘭各省聯合議會以聯邦方式促成合作的中心,成立「荷蘭共和國」,保衛自由,「自由」就被稱為「荷蘭的女兒」,後來荷蘭共和國演變為荷蘭王國。
荷蘭新教改革派在政治上占主導地位,但是天主教會仍然擁有相當勢力。六○年代以前,新教和天主教的宗教派別,社會民主主義派和自由主義派的政治信仰派別將荷蘭社會分立,荷蘭稱為「柱狀的社會」。例如天主教會有濃厚分離傾向,教徒實踐教會的忠誠,與教會外的力量保持距離。荷蘭的議會由各界人士選出精英份子,互相對話、運作國政。各精英份子不拘於自己的「柱派」,能夠思考國家全體利益,權衡國際情勢、行使權力。「協合式民主」就是在分立的社會中,社會基層相互隔絕下,各「柱派」的上層精英以民主和協商維持政治和社會的穩定。基層群眾彼此隔絕,上層精英協商合作,權力分享,珍惜民主體制。
(中,明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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