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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論醫 趙建銘沒有醫療疏失
■許文德
總統女婿趙建銘醫師遭病患家屬指控的「醫療疏失」,經過有心的政治人物及立場偏頗的媒體刻意渲染報導,彷彿曾參殺人,真相早已模糊,往後縱使「醫事審議委員會」判定沒有疏失,但謠言若不及早戢止,趙醫師受損的令譽,仍將如涂醒哲遭李慶安誣告的「舔耳案」,雖證明是場烏龍,但已深烙人心。 本文純就醫學觀點剖析柯霞女士之子指控趙建銘的五項疑點:一、趙建銘未會診即自行開刀;二、趙建銘未告知家屬開刀風險;三、手術後未放置引流管;四、術後未給糖尿病及心臟病用藥;五、檢查報告中文寫「頸椎」閉鎖性骨折,英文則是「腰椎」閉鎖性骨折。 一、「趙建銘未會診即自行開刀」,根據醫療法只要合格的專科醫師,就有資格獨立判斷是否該為病人手術,並無一定要經會診程序的規定。如果僅因未會診,就構成醫療疏失而遭指控,那麼全國所有以動刀為主的外科、婦產科醫師,每天開刀不知凡幾,這些醫師要進行多少次「會診」才能避免醫療疏失的指控?如此一來那有時間與精神照顧病人?尤其各診所自行開業的醫師,多數都是有資格獨立作業的專科醫師,所做手術多半未經會診,會診與否何關醫療疏失? 二、「趙建銘未告知家屬開刀之風險」,但根據媒體報導「柯老太太就醫都有媳婦陪同,任何處置,趙建銘都向柯老太太及她媳婦說明清楚,最後由她兒子簽下手術同意書。」才開刀,可見未告知風險的指控純係烏有,而家屬簽下同意書之前難道沒問清楚開刀的風險?豈非「草菅母命」?如今術後兩個月仍硬拗,要世間醫師如何敢執行醫療業務? 三、「腰椎手術後未放置引流管」,以腰椎附近的解剖特性而言,與腹腔或胸腔部位迥異,該處並無太多血管通過,也鮮少分泌器官分佈,除非病況特殊,否則多數腰椎手術都不必放置引流管,一者沒必要,再者置入導管容易引起「異物反應」,徒增傷口癒合時間。
四、「術後趙建銘未給糖尿病及心臟病用藥」,這其實是許多手術後常見的處理方式,家屬的指控欠缺醫學知識。不給降血糖藥,是顧慮手術麻醉後病人仍禁食,或進食量少導致血糖降低,若給降血糖藥,會造成血糖過低甚至低血糖休克而喪命;至於沒給心臟病藥物的理由,則是考量這些藥物常伴有抗凝血作用,可能會使傷口不易止血甚至內出血的危險,才暫停給予,何來疏失?
五、「檢查報告中文寫『頸椎』閉鎖性骨折,英文則是『腰椎』閉鎖性骨折」,這個文字差池的原因有二,一是打報告人員疏忽造成的筆誤,另者則是醫院行政人員為求方便,輸入相近的疾病分類代碼進電腦查詢,並無醫療上的錯誤。根據現行的「國際疾病分類碼」(ICD-9-CM)編碼,「頸椎閉鎖性骨折」代碼是「805.00」,而「腰椎閉鎖性骨折」代碼是「805.4」,兩者頗相近,而它們的「A-CODE」更同樣都是「A-471」,從「A-CODE」編碼根本分不清腰椎或頸椎,但這都不是主刀者的錯,縱使檢驗報告寫錯,開刀部位依然在腰椎並未錯開到頸椎。
(作者許文德╱婦產科診所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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