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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由 副 刊

時光物件三則
◎喻麗清 圖◎崔永嬿

小兔餅乾盒

 班傑明去找他堂弟玩,還沒到嬸嬸家,半路上就看見堂弟彼得可憐兮兮地在草叢裡發抖。班傑明忙問:怎麼回事?

 裹在一條手帕裡的彼得哆嗦著說:我媽剛給我打的新毛線外套和鞋都掉在麥老頭的菜園子裡啦。怎麼回家跟我媽交代呢?

 見了這樣的開場,誰能不帶著微笑把這小人兒書趕緊往下讀呢?這是英國家喻戶曉的兒童文學作家波特女士(Beautrix Potter)經典的「小兔彼得」系列童書頭一本。

 你知道彼得的藍色毛外套是怎麼來的嗎?

 原來彼得的媽媽是個兔寡婦,靠賣手工織的毛衣、鞋襪、手套之類養活她的四個兔寶寶。彼得是老么,最淘氣的一個,常溜到麥老頭的菜園裡偷吃沙拉菜。
一九○一年初版自印本問世時,彼得並沒有穿外套,因為波特女士沒想要出彩色的書。她覺得兔子是棕色的、菜園又是綠色的,這兩種顏色沒必要印成彩色,黑白效果相差無幾。可是出版家說兒童書嘛,還是彩色的好賣。於是作者才給他穿上一件有一顆金色鈕釦的藍毛衣。沒想到就是毛外套上的金鈕釦,把彼得害慘了。

 彼得被麥老頭追打的時候,討厭的金釦子害他被勾在鐵絲網上狼狽極了。他倒栽蔥吊在鐵絲網上,金釦子又釘得死緊,卡在鐵絲上就是下不來。幾隻麻雀還飛下來望著倒吊的彼得乾著急。最後他聽到麥老頭一聲怒吼,嚇得使出吃奶力氣才脫險。藍毛衣就此莫名其妙犧牲了,連鞋子後來也穿到稻草人腳上去了。
小兔之母波特女士大半輩子躲在農莊裡,天生是個自然愛好者。她畫的香菇草菇之類蕈種,給刊登在英國的科學學報上。那時候女人連讀科學刊物都是禁止的。

 其實她連正規學校都沒上過,她只是觀察得超乎常人地仔細,畫得不厭其煩地翔實——這就是科學的基本精神,後來她才知道。她也沒想要當作家,只是喜歡養些小動物畫著好玩。不料朋友來了把她的小畫先是當明信片用,後來印成耶誕卡銷路不錯,才鼓勵她寫書。

 她說的故事和她的畫一樣,可愛有趣,百看不厭。一百年來,從第一本童書出版到現在,不分老少西東,她的圖畫故事永遠有知音。


 我的小兔餅乾盒,是上個世紀一九九○年香港製品。大紅金屬盒子,盒面有三十六隻「動物公民」開耶誕舞會。雖不是波特女士手筆,但歡喜相遇的狐群「兔」黨,一看就是彼得和班傑明的子孫。這是Paterson夫婦畫的《狐狸村童話》的場景。

 《狐狸村童話》裡有刺蝟、小兔、小鼠、臭鼬、螢火蟲和狐狸。「人物」多了,故事情節自然比《小兔彼得》複雜得多,可是成人氣太重,反而沒有彼得天真可愛。

 舞會顯然是在狐狸開的酒店裡舉行。樓上走廊一排弦樂隊的樂師正為演奏調弦。樓下動物村民盛裝出席,紅綠絲絨的宴會服和各式帽子展現做為波特女士接班人青出於藍的畫風。右後方那隻臭鼬是雜貨店老闆,前頭坐在桌邊的是刺蝟媽媽。小刺蝟就在媽媽旁邊,今天裝扮成綠林好漢羅賓漢,還戴了羽毛帽。這個小主角像個小偵探,把失傳已久的檸檬汁祕方都找到了。耶誕舞會供應的飲料當然是他們村子裡有名的檸檬汁;盒子裡裝的神祕耶誕禮物,是餅乾。

 餅乾永遠是孩子們童年最甜美的夢,空了的餅乾盒卻真需要一點點基督精神來保存。盒子的主題顯然不是耶誕,所以左邊一棵耶誕樹大半都擠到盒外去了,右上角的Holly樹葉也只稍做點綴而已。它與其說為了耶誕才製作,不如說是因《狐狸村童話》的書迷而誕生的。

 不過,我覺得這盒子裝餅乾可惜,應該裝書。尤其是可愛的童書——像《小兔彼得》那樣純真得可以地老天荒永遠青春的小書。得到一個餅乾盒子裝著精神食糧的耶誕節,將是多麼難忘的一場盛宴哪。

 朋友送我這個盒子的時候,裡面的餅乾早不見蹤影。他吃掉了實質的童年,我蒐藏著童話裡一遍遍重演的童年。  ●

金子變成沙

 古器物圖解的書上看到:錢,原是一種鏟形農具,後來才演變成鏟形貨幣的名稱。以物換物的時代,用小鏟小刀做交換媒介,再自然不過。

 全世界最功利的東西就是錢,錢到了極致往往又不像錢,比如:黃金。它變成藝術品變成首飾變成國庫裡的磚頭;它是財富,可是財富不是錢。錢要像水一樣來去自如才算。從一個口袋到另一個口袋,只當你想把它囤積起來的時候,它才會找你的麻煩。

 在博物館看過一只裝金沙的長方小盒子,盒內分成兩個方格,蓋緣上站了十六隻小鳥。十七世紀葡萄牙人在西非迦納王國發現的。那時候非洲號稱「黃金海岸」,據說十五世紀起當地的Akan 族就用金沙當錢用,秤量金子的技術自成一套,盒緣站立的小鳥就是中國人說的「戥子」。可惜沒見到他們用的秤,一定也很精緻。

 我曾經看過東南亞一帶秤鴉片用的盒子,裡頭放著秤和幾個小銅猴,那時我才學到「戥子」這個名詞。那些小銅猴比鴉片可愛多了,不過我敢打賭:沒人會覺得金沙盒上的小鳥比盒裡的金沙可愛。如果黃金也有煩惱,它的煩惱就是人見人愛。


 有一天我提早下班回家,一開房門,嚇得呆住了。屋裡滿地散落著衣物,所有櫃子箱子翻倒在地,連床墊子都掀翻過來。最不解的是廚房裡茶葉和麵粉罐子都被倒空,亂撒了一地。

 後來聽警探說,美國主婦喜歡把鑽戒藏在麵粉罐裡,喜歡把重要文件貼在抽屜背面。我是作夢都不會想到把我的細軟藏在那兩個地方。把黃金首飾稱作「細軟」真是絕妙好詞,偷起來是多麼輕鬆愉快。

 有趣的是客廳地上還有許多打開的盒子散落,當時小偷想必以為我蒐集的盒子裡一定藏有寶貝,開了幾個一看,原來是空的,就沒興趣再去碰它們。

 其實我的盒子雖非細軟,卻不全是空的,有的盒子還比內容貴重。比如這個仿古金沙盒子,世上還有誰拿金沙當錢使用呢?它永遠不會再裝金沙了,可是在考古學者眼中,它的價值早已超過了金沙。謝天謝地,我蒐集的盒子連小偷都看不上眼。

 我想起來,有一年回台探親,朱美姊要我順便去看看她的朋友謝太太。謝太太開了一家珠寶行,非常高雅的。一見了面謝太太就說:「朱美從美國打電話來說要送你一件首飾,要我幫你挑選她付錢。」

 受寵若驚之餘,我看了看透亮的玻璃櫃子,裡面的細軟著實可愛,可是更可愛的是珠寶當中居然有一個黑得「賊亮」的漆盒,盒蓋上還畫著幾朵小小紅花。

 我即刻做了決定:「我可以要這個小盒嗎?」謝太太愣住了,隨後笑說:「這只是放著做裝飾用的。你喜歡當然可以送你。」我就收了那個黑漆盒子。每次看見,都覺得裡面裝滿了朱美的情誼和謝太太滿室的珠寶。


 我最不能想像的一種黃金用途是「吞金自殺」。《紅樓夢》裡的尤二姐不堪王熙鳳和丫頭升成妾的秋桐精神虐待,選擇了這樣子的死法。理由是吞金比上吊或自刎來得乾淨。死都要死了,還圖個乾淨,難怪她沒法子生存在賈府那個一步一步走向黑暗的世界。

 吞金死得了嗎?尤氏聽人說過:吞金可以「墜死」。想來這「墜死」是把胃腸墜得穿孔內出血而亡的意思吧?那金子的分量肯定要夠重才行。原來也有人是懷「金」不遇,似乎比懷才不遇好不了多少。

 整個紅樓家族的由盛而衰,不過就是一部金子變成沙的故事。對於吞金者,金子算是值錢還是不值錢的東西呢?

 起舊金山淘金史的記載上讀到過:當時淘金者缺的不是金沙而是沒有乾淨的水喝。有人就用一口水一百元的代價,淘到的金子都換成水喝掉了。

 達爾文說過:生命的意義在於用那些留存下來的和恰好還在的東西做點什麼。一個金沙盒子古物在博物館中宣告著黑暗大陸也有過黃金時代。吞金者的金子呢?它跟一個花樣年華同歸於盡了。既然「點石成金」不見得是美夢,我們只好靠別的本事以物換物。

 老子說:金玉滿堂,莫之能守。我忽然覺得,在謝太太珠寶店裡我的決定,真是天大的聰明。  ●

國王的禮物

 第二次世界大戰,全世界的人都因戰爭或多或少受到傷害,可是非洲正好相反。在此之前,非洲受殖民國家壓榨;大戰結束,獨立運動風起雲湧,非洲成為國家最多的一洲。其實有些國家,至今看來也不過是部落意識的文明包裝而已。

 我在大學念政治系的侄女兒,幾年前暑假到非洲去開眼界。

 一回來,還沒等我們好奇探問,她就說:差一點回不來了。

我說:在那兒得了怪病嗎?還是遇上什麼追殺你的野獸?

她說:有位酋長向我求婚,把我嚇得半死。

真的?假的?這是九○年代欸。我瞪大了眼睛問。

她說:我原先也以為他說著玩的。後來,真的送來一大群牛,說是聘禮,我才慌了。

我忍不住大笑:那你怎麼脫身的呢?

她說要回家得到父母同意,二十一歲以前不能自己作主。

酋長大惑不解:二十一歲的女人?不都老得不像話了?


 我沒深究她去的是中非還是東非,那裡的國名說起來像唱歌:肯亞、索馬利亞、盧安達、馬拉威、莫三鼻克什麼的。倒是南非有個叫史瓦濟蘭的小國,我印象特深。剛搬來舊金山的時候,總領事正要調職去非洲,問他去哪兒?他說:史瓦濟蘭。我問:在哪兒? 他說:不瞞你說,我也不知道。也許正因為那些地名像音符,不寫下來,總覺得它還飄在空中。對我而言,非洲地圖就像樂譜一樣,有著謎語般的神祕感。

 想當年,台灣經濟剛起飛,「非洲農耕隊」是多麼受景仰的組織,不僅在非洲,國際上也赫赫有名。農耕隊是聯合國出錢,台灣派專業人才,到非洲協助土著開發。那時候,非洲各國非常看重這種協助,農耕隊到那兒都由國王親自接待的。

 我有個盒子,就是當年陳伯伯率隊去非洲時,國王送給他的禮物。


 這個盒子,12×7×2(公分),堅實的木質,拿在手上沉重感可比青銅。裡面鋪大紅絲絨,盒子表面是非常精細的阿拉伯幾何圖案的馬賽克鑲嵌。一看就知道這絕對是個超級贈品。因為盒子每一平方英寸差不多要鑲上三、四百片菱形花樣、黑色紅色和木質原色的長方小片。放大鏡底下一看,每一個菱形都變成立體方塊,簡直像萬花筒。

 它全新的時候,我相信一定閃著珍珠的光彩,因為白色部分全是珍珠貝做的。我最近還得到另一個全用珍珠貝做的馬賽克盒子,埃及製品,光色確實搶眼多了。可是再過五十年,我相信非洲的這一個會比埃及的那個更耐看。「骨董」就是因為「老」才受敬重,而「老」要能把光芒收斂在身價當中才有意義。

 尤其馬賽克這種藝術媒材,是藝術的皇后也是灰姑娘。別的藝術可能偉大,但絕不會比它精細。可惜往往被當工藝美術看待。雖然它少說也有幾千年歷史,卻沒有一個藝術家因它留名。也可能是沒有藝術家受得了那種極度規矩的苛求,放棄了這種形式。

 近代藝術家中,高第當是馬賽克的知己。他在西班牙巴塞隆納城裡用鮮豔的瓷磚和玻璃拼鑲的建築和長椅,死後還有人繼續為他鑲著嵌著。用色彩和不規則的形狀玩魔術,高第終於拯救了馬賽克。


 後現代主義氾濫,許多藝術家的生命與藝術的夢想都受毒品和暴起暴落的虛名扭曲,馬賽克這種全然的秩序與紀律,套用後現代修辭,是理性的極簡主義」,反而教我備加敬重。它是一種絕對無法速成的藝術。好像製作者鑲嵌的雖是時間的碎片,卻從來不把死亡考慮在內。

 我這個盒子,是陳伯母去世時的遺贈。不知生前這盒子她是裝什麼用的,盒裡的絲絨都磨破了一塊。也許在非洲的日子並沒有這盒子看起來那麼輝煌。

 逝去的人和他留下的遺物,不再需要知己,盒子裡的啞謎跟埃及的沙塵也沒什麼兩樣。但每有人提起非洲,我總不由自主想到我這個國王送的禮物。

〈寫作後記〉
 捨不得,大概可分兩種,一種由於吝嗇,一種出於情感上的軟弱。我的捨不得,兩者皆不是,好像比較屬於一種沉澱後的愛。

 說實話,我捨不得的東西,很少是值錢的。有些是遺物,有些是禮物,有些是不期而遇的商店裡與我有緣的貨品。我所捨不下的往往是物件背後所隱藏的故事而非物件本身。不久前讀到一個神父寫的〈超級捨不得〉的故事:

 戰場上,一個小兵在槍林彈雨中發現他的好友可能受了重傷沒有跟著回來,心裡著急萬分。就跟長官說:我要去救他回來。

長官說:你不要命啦,回頭已是敵人的陣地,不准去。

小兵說:我一定得去。

長官說:去,就槍斃。

小兵還是不顧一切的衝回去了。

他在屍體當中終於找到了他垂死的好友,他的朋友在他的懷裡嚥下最後一口氣。

然後小兵回到部隊裡來,被槍斃前長官問他:這值得嗎?

他說:值得的。因為他臨死的時候對我說:我知道你會來的。

 所有的故事,都因為有人捨不得不說,有人捨不得忘記,所以才留下來的。

 開始寫我名之為「捨不得」這系列作品的時候,很怕犯了敝帚自珍的毛病,寫著寫著倒覺得世上除了人,每樣物品其實也都好像那個戰場上垂死的小兵一樣,等著對那愛惜者說:我知道你會來的。當物是人非的時候,故事像螢火蟲一樣飛去,只看你能否在文學的叢林裡重新找到它們。 ●

中華民國93年10月3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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