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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輝自承 有計畫殺人
記者賴仁中╱新聞分析
「張志輝殺人後,懂得思考、懂得營造有利情勢,但內心也似有不相容的矛盾相互激盪」,一名資深檢察界人士如此研判。
與無數重大刑案被告交過手的這位「老刑事」檢察官,不排除張志輝面對他人生的「第二大案」,曾細細斟酌過將面臨的司法追訴,惟也因殺人後抑不住一時心理衝擊,使表現在外的言行,既有深沈的冷靜、也有情緒的失衡。
怎麼說呢?他殺人後留給自己約四個小時的思考空間,之後決定以接觸媒體作為善後犯罪的開端,研判這是他理智引導行為的一面。
後來有可能因酒精或鎮靜藥物等作祟,加上心理巨盪,使自白犯行過程,出現情節差異,如既稱「有計畫殺人」,又說「一時起怒」萌生殺機,這時候的他,表現出「失秩」和反覆的一面。
自白犯行 疑考慮量刑
種種作為,與他未來面對審判和量刑或有相連結關係,問題是,他是否早想到了這一層;資深檢察官的直覺是,「已在他思量範圍內」可能性或許高些。
首先,四小時空檔,似不太可能讓其空轉,常理推斷,他會先設法整理紊亂思緒,然後聚焦於「怎麼做最好」,期間或許包含「如何處理屍體」的念想,但他和警調都有過招經驗,可能很快放棄不夠智慧的念頭。
思考與掙扎之際,也不排除或有「自我了結」想法,總之他沒有做,最後排除兩個極端的可行性,決採投向司法一途。
又張志輝曾因白案被押三年多,常與律師討論法律問題,律師也多會為被告分析案情利弊,使他對審判者的心證形成和量刑走向,有若干程度了解。
加以不少「積極型」的重大被告羈押期間,會翻研法律書籍,與一般人相比,可算「法律通」。
由此背景推判,不排除他早知自身犯行,最接近刑度為十年以上至死刑的普通殺人罪,而非刑度較輕的義憤殺人罪,所以他既公開深愛女友、無法接受女友另結新歡等合理化個人行為的「心聲」,再自白他潛入女友住所、發生爭吵、求歡未遂,才怒而行兇的犯行。
未來審方若依此採認,自屬情緒累積在先、繼而突然爆發殺機的臨時起意殺人行為,量刑上有利被告,若再符合自首減刑,刑度將再被「拉低」。
但他也冒出「有計畫殺人」語句,使其供述自相矛盾,也和前述推判方向相左;檢方人士判斷,他細述的殺人過程,既非預謀,何來「有計畫」,故不排除他自白之際,適處於心理狀態「失秩」的當頭,致用詞有誤。
也有可能因心理失衡,反讓他一時吐出真心話,以致和其他的供述連不上。
〔記者謝東明、何瑞玲、林俊宏╱綜合報導〕曾參與偵辦白曉燕案的台北縣警方,對於張志輝的評價兩極化,他給人又暴戾又天真的錯亂感受,警方表示,當時在近兩、三個月每天二十四小時的跟監、蒐證過程中發現,在麵包工廠工作的他,生活步調毫無異樣,沒有任何涉及白案跡象。
但警方認為,此次張志輝找媒體訪問後再向警方自首,是錯誤的英雄主義作祟,刻意模仿其姊夫陳進興當年模式,並希望藉由高知名度的警務人員炒高知名度,奢求能影響社會輿論,影響司法判決。
資深警官表示,民國八十六年知名藝人白冰冰女兒白曉燕遭人綁票後,設籍於中和地區的二十一歲張志輝,卻因是主嫌陳進興的妻舅,且曾在白冰冰與陳進興等人周旋過程中,在桃園一處雙方議定交付贖款的地點親眼見到張志輝在附近徘徊,而被專案小組強烈懷疑與白案有關,成為警方鎖定的調查對象。
張志輝落網後,更主動要求員警提供冥紙等物祭拜白曉燕,因此懷疑他不僅涉案,還可能連白曉燕被凌虐時他都在場,是個個性暴戾、陰沈的可怕兇手。
一位小隊長記得當初在訊問白案相關案情時,也曾把手貼在張志輝胸口,他的心跳也沒有異常變化。
長期吸毒 思路異於人
曾暗崗跟監長達半個月的某刑事人員說,那時已婚育有一子的他,除了在麵包工廠負責送貨,也在妻子婆家經營的汽車教練場裡幫忙載送學員,要不就沈迷於網咖中,雖然已成家,但感覺上仍然是一個愛玩、膽小、沒心機的年輕人,也可能是長期吸毒的關係,他的思路不像一般常人,當時給他們的感覺,他是思路有點「秀逗」,不至於有能耐參與白案,但應該是知情的。
與他互動最頻繁的小隊長呂明泉說,張志輝在獲判無罪開釋時,還曾打電話給他,說起以後要怎麼過生活。
正義遲來 檢察官感嘆
七年前承辦白曉燕案的檢察官羅松芳,如今已升任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七年後,談起對涉嫌殺害女友的張志輝印象,羅松芳只用簡單的兩個字帶過:「邪惡」!羅松芳長嘆,「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而是罪孽!」,如果司法能儘早判決,張志輝也無法在更審獲判無罪期間殺人,多害死了一條人命!
而曾在看守所內輔導張志輝的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說,當時張對警方辦案過程不滿,並表示沒有參與殺害白曉燕,獲釋後,張只要遇到困難都會來找他聊聊,據他所知,張志輝所面臨的問題,主要是因為身分特殊,找工作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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