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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票說挨告 趙玉柱獲不起訴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總統陳水扁親家趙玉柱於去年公開表示,曾在七十四年間為國民黨買票,國民黨主席連戰控告趙玉柱涉誹謗,但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查明趙玉柱當年確受國民黨候選人委託向他人買票,不構成誹謗罪,趙玉柱獲不起訴處分。
至於趙玉柱所涉賄選問題,法界人士表示,趙玉柱自稱在民國七十四年幫助台南縣長候選人賄選,時間距今約十九年之久,依現行法令規定,應已逾法定追訴時效。
國民黨陣營指出,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在總統選戰打得如火如荼之際,趙玉柱涉及在台南縣新營的南縣醫界挺扁後援會上表示自己以前是地方選舉的「柱仔頭」,「錢送過來,我們會把錢拿去分、拿去買」,這些話足以毀損國民黨名譽。
在趙玉柱發言隔天下午,國民黨台南縣黨部主委沈榮鋒即代表國民黨主席連戰,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趙玉柱所言涉誹謗國民黨。
檢方傳訊時,趙玉柱稱因他兩個孩子都是醫師,他才出席該場活動、發表演說,當時他是自然表白心路歷程,並無醜化國民黨之意。
趙說,當年一名陳姓人士交給他一千元,要他替國民黨縣長候選人李雅樵買票,一票一百元,他分別交給朱姓、莊姓兩選民各兩百元,要求他們支持李雅樵。陳姓、朱姓與莊姓三名證人也分別向檢方證稱確有行賄與收賄情事。
檢察官陳信郎從證人供述,認定趙玉柱所言替國民黨候選人買票應是事實,難以與誹謗罪相繩,因此對趙玉柱作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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