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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看書〈性向篇〉文/楊愛國
圖/王孟婷
性別
醒悟旅程
因為懷疑丈夫有外遇,一位妻子就在臥室裝置了針孔攝影機,雖然的確拍攝到了先生出軌的畫面,卻也反被丈夫以侵犯個人隱私,而一狀告上法庭。最後法官以夫妻之臥室對當事人而言非「個人」隱私所在,判決該婦女勝訴並獲准離婚。然而,讓這名妻子感到最難堪的,或許不是丈夫對她的無情控訴,而是和她先生同被抓姦在床的對象,竟然「也是一名男子」。
一名曾在裝甲部隊任職的退役軍官,因涉嫌上網找「哥」包養而被捕,在接受警方偵訊時表示,他在擔任軍職期間,每逢休假常跑三溫暖洗澡,有一次在澡堂中被其他男子性騷擾,他並沒有受侵害的不愉快感覺,才發覺自己的性向「也可以接受」同性之戀。
兩則看似無關的社會新聞,其實卻同樣都是「性/性別/性傾向」此一浩瀚冰山的一角,因為,即使是身處所謂開放、多元的社會,性,仍然是許多人的禁忌,更不要說是教育體系從來不教的性別或性傾向了。
就像上述兩則社會新聞,有外遇的先生是以結婚為幌子來掩飾自己的同性戀身分,還是婚後才發現自己是同志呢?更令人不解的是,從沒人問過兩位男性當事人的確實性傾向,卻又都不約而同的以同性戀者視之,因為我們的社會一向不願正視,在同性戀、異性戀之外,還有所謂的「雙性戀」!
從自我對性/性別/性傾向有自覺意識,到接受自己或尊重他人的不同,是一段漫長且充滿變化的過程,尤其在多數人都感覺難以啟齒或求助無門的狀況下,閱讀,或許是幫助我們走過「醒悟」的旅程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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