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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3年10月16日星期六

社論

中國偷渡犯的天堂--是台灣納稅人的錢促成的

  金門的六個離島,包括大膽島、二膽島、東碇島、北碇島、猛虎嶼、獅嶼,即將解除軍管,交由金門縣政府接管。目前駐在這六個島上約一千五百名的駐軍,可望在明年六月底以前,調防金門島及烈嶼島(小金門)。金門六個離島解除軍管,具有相當的政治象徵意義,也展現了我方降低台海緊張的誠意。金門六個離島之外,討論已久的金門、馬祖是否應「撤軍」,也是一個值得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有鑑於金門六個離島即將解除軍管,台聯立院黨團日前建議,可從這六個即將解除軍管的離島,擇一當作中國偷渡犯的收容所,以解決台灣收容所人數遽增,以及中國拒絕配合偷渡犯遣返作業的困擾。台聯主張,收容在離島的偷渡犯,可依其個人意願選擇循小三通途徑回中國,遣返偷渡犯的相關支出則從其在台非法打工所得扣除,對於非法僱用偷渡犯的雇主也應處以高額罰款。

  以上的點子,確實具有創意,值得政府參考。近年來,政府處理中國偷渡犯的政策,基本上是以「人道」、「人權」做為優先考量。這種作法雖然無可厚非,但在實務上卻帶來極大的困擾,那就是,政府如此善待中國偷渡犯,對他們沒有嚴厲的懲罰措施,無形中刺激了中國人士的偷渡動機,有些偷渡犯被抓遣返之後,還對我方的「德政」大為宣傳,吸引更多中國偷渡犯以身試法,而政府也愈來愈頭痛。

  根據警政署的資料,二○○三年政府為了靖廬的三千四百多名中國偷渡犯,總共編列七四○二萬元的預算,平均每位偷渡犯享受到二萬一四○八元,後來還動用第二預備金二千多萬元支應醫療費用。這些錢花在哪裡?偷渡犯每天的伙食費、服裝費、旅運費、醫療費等,不一而足。最為諷刺的是,由於政府「招待周到」,有些女偷渡犯在即將生產前,利用自首或故意被抓的方式,進入靖廬享受「公費生產」,儼然把它當作「坐月子中心」。

  中國偷渡犯即使被抓了,依舊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睡得好,管你台灣景氣好不好。誰倒楣?當然是納稅的台灣人民!說難聽一點,中國偷渡犯來台灣,沒被抓以前,以非法打工,甚至社會犯罪,賺台灣的錢,萬一被抓了,依然可以賺台灣的錢。有這麼好的事情,中國偷渡犯怎麼不會蜂擁而來呢?因此,一方面為了懲罰中國偷渡犯,一方面為了向台灣納稅人交代,政府應當改變現行的作法,中國偷渡犯等待遣返期間的費用,以及遣返作業的種種費用等,應該改從偷渡犯的非法所得扣除,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除此之外,政府收容中國偷渡犯的地點在台灣,這對中國而言可說是遠在天邊。中國偷渡犯多待在台灣一天,就會消耗多一些台灣的資源,多製造一些他們要脅台灣的籌碼,所以,中國向來不願意配合遣返作業。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實可考慮,將中國偷渡犯的收容所,設置在即將解除軍管的六個離島,這不但對遣返作業相對方便許多,也會讓中國當局面臨較大的遣返壓力,畢竟那些偷渡犯是中國的公民。

  再者,中國偷渡犯在台灣得以生存,主要是有些雇主貪圖便宜,以低於市場薪資的代價僱用他們。在這些雇主的自私心態之下,本地勞工的就業機會遭到強烈排擠,尤其是缺乏專業技術的底層勞工,這對於社會安定以及政府的社福負擔,都有負面的影響。尤其不可忽視的是,有些中國偷渡犯懷有政治或犯罪動機,如有雇主收留他們掩飾身分,對台灣的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堪稱是不定時的炸彈。陸委會的資料顯示,中國偷渡犯多半從事流動性大的工作,並在軍事基地或高科技廠附近取得低階的工作,如清潔工、貨運工、建築工地工人,甚至計程車司機,以便蒐集情報。所以,對於非法僱用中國偷渡犯的雇主,實應修法處以高額罰款,甚至科以刑責,這樣才能避免經濟和政治的後遺症。

  話說回來,針對中國偷渡犯問題,最重要的把關者還是政府。最近幾年,政府內「積極開放」的聲浪壓倒一切,各個部會爭先恐後對中國開放,但他們同時提出的「有效管理」卻往往流於空談。這種不負責任的施政,以「有權開放、無力管理」來形容也不為過。中國偷渡犯愈來愈猖獗,中國當局有意縱容固是原因之一,但政府「拚開放」的心態不啻為他們大開方便之門。現在,合法來台旅遊的中國觀光客,三不五時演出跳機、落跑的戲碼,非法的偷渡犯則把台灣視為偷渡天堂。這種極為嚴重的潛伏危機說明,政府應立即加強把關工作,有效遏阻中國偷渡犯輕易得逞,如繼續因拚開放而掉以輕心,將來北京根本不用一槍一彈,只要驅使人海就可將台灣吞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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