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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基金總代理制 投顧界震撼彈
〔記者黃美惠╱台北報導〕投信投顧法即將在11月1日施行,惟相關子法尚未齊備,一般預料明年可望正式啟動,其中最受投顧業者注目的,即是可能取消海外基金成立年限限制,以及引進海外基金總代理制度。業者指總代理制度可強化投資人保護,也有助官方簡化審核流程,投顧業生態也可能因此丕變。
海外基金除所得完全免稅外,標的多元化也深受投資人喜愛,目前經金管會證期局核備的海外基金,就有1千多檔之多,而每檔基金可能分由多家投顧代理。
投顧業者表示,投顧投信法的相關子法正在證期局趕工中,目前規定成立滿2年的海外基金,才能引進台灣的限制,可能會予以取消;此外,現在1檔基金由多家投顧業者共同代理的情形,將來也會出現「總代理制」。
未來總代理商必須對主管機關負責,提供投資人完整資訊,定期揭露基金淨值、投資組合、持股比重,乃至於基金申贖情形。
ING投顧表示,雖然總代理商還是可以再找其他「副代理商」,不過一旦基金交易出現爭議,投資人只要直接找總代理,請求服務及支援即可,不會像現在出現推卸責任的情形。
國內1家美系投顧業者表示:「冤有頭、債有主,業界對總代理制看法正面,特別是國內本土業者為讓旗下商品完整,提供客戶一次購足,爭取態勢已趨白熱化」。
業者透露,國內某家本土投顧已大動作預定媒體廣告版面,積極向國外基金公司爭取總代理;外商投顧方面,目前則確定有鋒裕投資(Pioneer Investments)與ING投顧達成合作協議。
業者分析,總代理制可能會改變投顧界生態,各家投顧必須尋求市場利基,部分投信、投顧、基金公司可能啟動新一波策略聯盟;而目前投顧業者不能打廣告的行銷限制也將鬆綁,與投信業者立於相同起跑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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