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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搶病人 衛署訂五不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在同業競爭壓力下,醫院招攬病人的方式花招百出,過去傳出有健檢中心以多層次傳銷招攬生意,還有醫院在網路上送墮胎折價券,或是打出網路掛號抽獎為促銷,未來這些都將明文禁止。
衛生署昨天訂出五點「禁止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規則,近期公告,若醫療院所違反相關規定,將處五萬到二十五萬元的罰款。
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指出,醫療法過去對「不當招攬病人」並無詳細條文規定,衛生署僅就不同個案進行判定與討論。而今年四月該法修正後,規定「醫療機構不得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因此衛生署採「負面表列」的方式,昨天開會討論,訂出五點禁止原則。
這五點禁止原則包括:一、對非特定對象免收部分負擔;二、就診即贈送禮品、折扣、彩券、抽獎等方式,在開幕活動、周年慶、園遊會送免費兌換券,或宣傳優惠的付款方式;三、就診即享有免費檢查及術前諮詢等醫療服務;四、以多層次傳銷或仲介就診;五、擅自派員出外辦理義診、巡迴醫療、健檢等。
薛瑞元解釋,對於贈品、折扣等促銷方式,衛生署認為只要以「公開方式」,且對「不特定對象」提供優惠,符合這兩個要件下,就屬違法。而過去某家健檢中心曾以多層次傳銷方式招攬生意,衛生署已多次開罰,他呼籲醫療院所不要以身試法。
值得一提的是,以定點專車接送病患到醫院就診,擴大醫療服務區域,是否屬於不當招攬病人?薛瑞元說,雖然提供專車接送到大醫院就診,對行動不便、住在偏遠鄉下病患相當便利,小診所、小醫院卻受到很大影響,昨天會議中也廣受討論,但未定案,衛生署將蒐集各界意見後,相關結論將會列為第二階段公告的對象。
此外,也有一些宣稱療效,如「國內首例」、「診治病例最多」、「無副作用」等,或宣傳有最新的醫療儀器,衛生署認為此舉也是不當招攬病人,將回歸醫療法中的「醫療廣告」進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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