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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得利益者 永遠不會自省--對健保局施政的質疑

■謝卿宏

(續昨日)中央健保局賴副總說,有關健保局的員工獎金等事宜之根本問題存在於制度之設計與法律之規定,對此,我們呼籲行政院主計處應即刻依照「預算法」之規定,認定中央健保局的預算要編列在衛生署的公務預算。如果說健保局是國營企業,其預算屬營業部分,那麼我們不禁要問,中央健保局的「營業」做的是什麼買賣?不是強制收大家的保費,然後「買空賣空」辦理全民健康的保險業務嗎?這樣算營業嗎?此外,如果中央健保局可以「依法」用設計的制度規定他們能夠用保費收入法定預算數的千分之零點五來編列福利金,那麼財政部國稅局又何以不能用國家全年稅收總額來編列福利金?而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也可以依據其勞務收入(含服務收入和通行費收入)法定預算數來自肥啊!我們不禁要問,國稅局與高速公路局的業務有比健保局少嗎?有比較輕鬆嗎?一個抗拒改革的既得利益者,即使言之成理,讓人的感覺其實不只是吸奶水而已,而是簡直在吸人民的血,尤其在今日這種企圖榨乾被保險人的健保困境中,不知賴副總您何以忍得這麼說?您不知道阿扁總統都已減半薪了嗎?

大家都知道,審查制度是全民健保中最重要的部分,在總額支付制度、自主管理和卓越計畫實施前,健保局要審查所有的資料;但是,現在的健保局幾乎不用做第一線的審查業務,而只負責管理階層的工作,並以全世界獨一無二的超強電腦來統計、分析暨監督全民健康保險事宜,筆者倒是很想知道中央健保局二八六一位員工到底是怎麼部署配置的?

筆者對賴副總將王小姐意圖為自己之利益而陷筆者違背學理,並違反全民健保之相關規定,進而在門診區公然誹謗筆者之行徑,形容為「醫病間溝通不良所致」一事,深表不能苟同!個人行醫「視病猶親」,一切病情解釋都非常詳細,當然,對王小姐也全程一視同仁,不僅未曾如王小姐般動怒,還對王小姐的表現感到傷心難過,自忖何以一個健保局的員工敢用這種態度對待一位專業的醫師?是不是這些小姐們都認為醫師都是她們管的?要不要筆者舉證說明健保局員工耍特權不是一個極單純的個案?

個人從醫以來,即謹守「醫師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因此,如果王小姐只是一般的婦女,筆者頂多一笑置之;但是,對一位熟知健保相關規定的健保局員工可能明知其違法而意圖藉職權逼迫醫師(王小姐就診時即表明她是「樓上的」),誹謗醫師的行為,筆者當然有必要請教王小姐的主管,以了解她的職掌,再討論她的不當行為。不知筆者這樣的反應有那裡洩漏王小姐之病情?難道這種可以公評的「健保局員工的違法亂紀」之行為,連身為納稅義務人的我們都不可以說嗎?此外,賴副總指個人已違反「醫療法」(應該是「醫師法」)之規定,真不知其意為何?畢竟至今筆者不僅未曾與王小姐的主管通過電話,而且「王小姐」也只是一個非特定對象的代號而已,何來違法之說!

當然,對於王小姐身為健保局員工,卻對於「健保財務」意圖作不法之侵害,筆者出於防衛健保財務免於受損與捍衛全國健保被保險人之權利,即使因評論健保局員工的不當行為而致洩漏其病情,筆者相信個人的行為是為法律所許可者,而筆者之所言所行之精神,不正是中央健保局無時無刻不在做的「實地審查」嗎?中央健保局對待我們醫師一向都不手軟,不知賴副總今日何以又有兩套標準而偏袒起自己員工來了。我們對中央健保局相關主管沒有勸導其員工應尊重醫師的專業診斷,並遵守每年只能做一次子宮頸抹片的規定之回應,深表遺憾!是不是賴副總等的一味護短,健保局的員工才會如此的囂張?(下篇,全文完)

(作者謝卿宏╱台北市立婦幼醫院婦產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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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3年10月1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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