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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黨產 要防脫產
〔記者王貝林、黃維助、李明賢╱台北報導〕為進一步加強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昨提出「威權體制時期政黨應返還所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強調與行政院版「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不同之處,在於進一步防止國民黨脫產,將追討對象擴大到「明知標的物為不當黨產」的國民黨黨產買家,要讓有意協助國民黨脫產者知所警惕。
國民黨團書記長黃德福對此指出,民進黨一連串追討國民黨黨產的動作,其實都是在清算鬥爭,簡直比共產黨還糟糕。親民黨團總召劉文雄則指出,若民進黨真有誠意,就應把先前的行政院版本撤回,再來談是否支持葉宜津版本。
據了解,立法院民進黨團週五也將推出黨團版的黨產條例草案,除了名稱也將避開「不當取得」的爭議字眼,內容同樣鎖定防止國民黨脫產,並以國民黨主席連戰在一九九九年七月「連戰的主張」一書中所宣示的黨產處理原則,做為黨產的追討基調及回溯時間的基準點。
葉宜津昨在記者會中表示,先前親民黨對行政院版的「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的「不當取得」字眼有意見,為避免文字爭議,她所提版本改為直接強調不當得利的法律效果,所以將立法目標改為「應返還所取得財產」,方便親民黨加入追討行列。
葉宜津說,監察院調查國民黨不當黨產的報告出爐後,國民黨就開始有刻意出脫黨產的現象,不少利益團體也都想趁此機會撿便宜,所以草案不但將九十年四月六日監察院報告公布後國民黨處分的財產,也列為追討標的,對於監察院報告、國有財產局或其他國家單位所曾公布可能是有問題的黨產,後來也被黨產調查委員會認定是應返還國家的財產,買家還是堅持要買,就推定為「惡意或可得而知」的行為,政府仍可向其追徵價額。 她說,基於法律保護善意原則,不當黨產現存的其他權利,例如抵押權、地上權、租賃權等,基本上不受影響,只是保護範圍有所限縮,亦即善意相對人須證明非因自己過失而不知為不當黨產才受保護,所以若有前述被認為「惡意或可得而知」的行為,恐怕就很難符合「善意第三人」的定義,同樣會被列為追償對象,這樣也可避免國民黨用超貸等方式脫產,讓國家追回的黨產反而變成負債。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繼日前立法院民進黨團成立「黨產追討小組」後,民進黨福利國連線昨也成立「黨產追討小組」,主張加速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並將不當黨產歸還人民,做為社會福利經費。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針對立院民進黨團擬修改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名稱,擴大追討黨產對象,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昨天表示,這只是民進黨團的看法,未來立法院審議時能否通過還不知道,只要台灣還是一個法治國家,就請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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