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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威信與公共工程品質--捷運工程不應使三重市與東湖地區淹水
■陳定南
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繼新莊線工程弊端,導致台北縣三重市區於八月二十五日嚴重淹水後,又於九月十日因為發生內湖線工程弊端,造成東湖地區水災。
新莊線捷運工程,由台北市穿越淡水河對岸時,為配合「台北橋站」的工程,須將原有堤防暫時挖除,而以臨時堤防取代,但包商對於臨時堤防底下的排水箱涵,卻偷工減料,未按圖施作,以致禁不起艾利颱風帶來的淡水河洪流沖擊而破裂,造成河水大量倒灌,使得三重市四分之一地區、一萬五千戶慘遭淹水,水深最高一五○公分,平均四十公分,據三重市公所初估損失在二十億元以上。另內湖線捷運工程也因箱涵施作不當造成破裂,引發排水外溢,使得東湖地區發生前所未見的水患。
兩次淹水事件,原本都不應該發生,但卻在短短半個月內接踵而來,其罪魁禍首看似台北市捷運工程,事實上,深沈的結構性元兇,在於台北市政府對公共工程品質的管控與監督,太過鬆弛,甚至馬虎,導致相關的公務員日久玩忽,而廠商則日益膽大妄為。
我在擔任宜蘭縣縣長期間(七十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七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宜蘭縣政府的工程品質,始終為全國之冠。過去習於打通「官」節、偷工減料的包商,在本人上任後,循規蹈矩、按部就班、照圖施工、不敢取巧,不是因為他們良心發現,而甘願痛改前非,而是雷厲風行、全面肅貪,而且嚴格管控、監督各項採購與工程招標的過程與結果,加上精確驗收、嚴求品質,使每一個環節的承辦公務人員都無法馬虎,更讓廠商無隙可乘,不易得逞。
對於重大營建工程,嚴格要求每一批進場的混凝土,都要灌製「試體」,以檢測強度。試體在四個星期的凝固期間,不可泡水,以圖增加強度。為防止廠商以「狸貓換太子」的手法,掉包來掩飾水泥強度不足的事實,灌製試體時,須將三人簽證的籤條埋在裡面。同時,還要隨時在工地做水泥的「塌度」試驗,以防混凝土太乾,形成「蜂巢」(台語叫「米香」),或含水過多,以致強度不均。
為了防範內神通外鬼,經常以不定時、不定點、無預警的方式,巡查工地,抽驗品質。對於不按圖施作的工程,絕對堅持打掉重做,不像過去在偷工減料被逮個正著後,可以討價還價,扣錢了事。尤其是試體在二十八天後,如果驗出強度不足,已經做好的建築構造物,必須局部或全部拆掉重做,因此廠商對於水泥強度都不敢投機取巧。而凡是有偷工減料或未按圖施作但承辦人未先察覺的情事,一律重懲議處,絕不寬貸。
此外,為了不讓廠商心存僥倖,鋌而走險,我還開創全國首例,設置「宜蘭縣政府工程品質抽驗小組」,找幾個公正無私、不怕得罪人的府內同仁組成,隨時在縣內巡查抽驗。小組抽驗的範圍不但涵蓋鄉鎮市公所的工程,我還特別交代,擴及省政府公路局、水利局、山地農牧局(水保局前身)以及住都局等四大工程機關在宜蘭縣內的所有工程,讓當時的一些省府官員頗為不爽。不過,時常取道台九、台七或台七甲省道進出宜蘭縣的人,都可以感受到同樣是省政府養護的一條道路,在宜蘭縣境以內的瀝青路面,施工品質就比一線之隔的其他縣市路段要好很多。
為了方便抽驗工程品質,我在車內備有許多工具,包括安全帽、鎯頭、測徑器、強力手電筒、放大鏡、望遠鏡、照相機等,並隨時拍照蒐證,此事縣府內外都知之甚詳,因此,縣府的採購或工程主辦人員,無不戰戰兢兢,要求廠商按部就班、依約行事,而廠商也不敢冒著「打掉重做」的風險,所以宜蘭縣政府的採購,就像現在本部三次購贈全體同仁的工具書一樣,都是品質保證、物超所值;公共工程品質更是全國第一。(本文為法務部長陳定南在法務部部務會報講話紀錄)(上篇,明日續)
(作者陳定南╱法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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