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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患 可申辦居家照護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在本報日前獨家報導,健保局將不給付無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且未親自就醫的慢性病患藥費,但可自費買藥一事後,引起各界關注,不少慢性病患家屬憂心屆時行動不便且出門就醫有困難者會有斷藥危機,也不知要如何申請加入健保居家照護系統。
健保局官員表示,目前與健保局合作的居家照護院共有四百多家,每年計有廿一萬人次受到照顧,有需要的慢性病患可以上健保局網站,查詢離家最近的居家照護院,加入健保的居家照護系統。
健保局官員強調,此系統已行之有年,由於宣導不足,可能有不少的病患並不清楚,民眾在進入健保局的網站後,可點選「醫事機構」中的「特約醫事機構」,接著輸入居住地的縣市及區域,即可看到該區居家照護院,有需要者可直接打電話向其詢問相關細節,若符合資格,即由居家照護院代為向健保局提出申請。
健保局在收到居家照護院提出的申請案件後,會依三個條件來審查:一、病人只能維持有限的自我照顧能力,即清醒時,五十%以上活動限制於床上或椅子上;二、有明確的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要服務者;三、罹患慢性病需長期護理,或出院後需繼續護理的病人。
健保局官員表示,每一個居家護理照護收案,以四個月為限,可視病情需要申請延長,每一個案醫師需每兩個月訪視一次,護理人員則每個月兩次。
此外,也有家庭將行動不便的慢性病患送至養護機構或療養院照料,依健保相關規定,這些機構可與醫師或照護系統特約,定期至機構中為病患看病,一樣可以受到醫護人員的照護,不需在行動不便的情況下,跑到醫院領藥。
連續處方箋給付 不排除調高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健保局官員表示,為了增加慢性病患取藥的便利性,在與醫界有共識的前提下,健保局不排除調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給付,鼓勵醫院開立連續處方箋給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以減少慢性病患往返於醫院的時間及次數。
根據統計,國內約有四百多萬名慢性病患,而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卻只有廿%到卅%的釋出率,由於現行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給付誘因不足,使得醫師多不願開立,不少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苦於拿不到處方箋,每個月、甚至每星期就要回診一次,如果慢性病患本身又行動不便,往往被迫請人代領藥,此事經由本報獨家揭露,「慢性病患無連續處方箋,請人代領藥,健保局以後將不再給付」一事,引起不少慢性病患的反彈,認為既然給「棍子」,也要給「蘿蔔」。
健保局官員坦承,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一開三個月,但醫師只能拿到一次的診察費,的確有醫師不願意開,為了改善此一問題,健保局於去年十月提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診察給付,加上醫院總額制度的實施,為了控制門診的成長率,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釋出率已有成長的趨勢。
健保局官員指出,健保不給付慢性病患請人代領藥,有導正慢性病患未親自就醫即拿藥的作用,保障慢性病患的用藥安全,但在做決策的同時,健保局也注意到,病患慢性病處方箋取得不易的問題,在進入醫院總額之後,支付標準的調整與醫界需先有共識,未來健保局不排除與醫界溝通,調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給付。
健保局並將同時考慮調高醫院自主管理及卓越計畫中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達成率,以鼓勵醫院釋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至於外界質疑,健保在停止給付慢性病患請人代領藥後,有鼓勵慢性病患「自費」請人代領藥之嫌,健保局官員則說,健保與醫院是醫療保險給付的合約關係。
換言之,在未損及健保所提供的保險範圍與被保險人權益的前提下,健保局無權過問醫院與健保局合約之外的事,醫病之間若因自費事項產生糾紛,應透過衛生署醫療相關法令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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