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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 要考駕照戴安全帽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不少阿公、阿嬤出門會騎電動代步車,慢慢地在街上行駛,不過以後騎乘電動代步車也要考駕照、戴安全帽!
交通部昨天開會決議,將電動代步車比照輕型機車管理,車輛必須領有牌照才能夠上路,甚至還得要繳交保險稅費等。
交通部路政司長李龍文表示,如果電動代步車未領有牌照,或是屬醫療器材的電動輔具、屬運動休閒用的電動滑板車等動力載具,在車道上行駛都算違規,可依法處以新台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他呼籲在相關管理法規尚未訂定完成前,民眾不要騎乘電動代步車上路,以免受罰。
交通部也已在修法草案中明文規定,包括電動休閒車、電動滑板車等不得領用汽車牌照的動力載具、動力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如果在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將會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草案還在立法院審議中。
台灣街頭一度十分盛行電動滑板車,小朋友騎著滑板車與汽機車一同行駛,讓交通部趕忙修法限制,現在滑板車已不太流行,倒是不少二輪、三輪或四輪的電動代步車出現在路上,緩慢行駛的速度,和身邊呼嘯而過的汽機車形成強烈對比。
不過這類電動代步車並無牌照,依照交通部的認定,就和先前解釋的電動滑板車屬同一類不得在馬路上行駛的動力載具,只是國內生產業者看好電動代步車的發展商機,透過立委陳情,希望交通部能放寬相關規定。
交通部昨天邀集衛生署、警政署、經濟部研商檢討,相關單位一致同意將國內電動代步車視為輕型機車,車輛生產必須經過型式認證,依法請領牌照後才能上路,駕駛人也必須具備輕型機車或汽車駕照、即通過駕照筆試但免路考,才能騎乘電動代步車,同時得戴安全帽,路權也和輕型機車一樣只能行駛慢車道﹔就連燃料費、強制責任險都必須比照,但交通部傾向建議不課徵電動代步車燃料費。
業者憂心 500家會倒400家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交通部規劃將電動代步車納入輕型機車管理,業者聞訊大表反對,電動休閒代步車發展協會理事長吳宗興昨天表示,此舉將嚴重衝擊國內電動車產業發展,現有約五百家業者可能有四百家因而倒閉,也將影響行動不便者或老人家使用電動代步車的意願。
吳宗興說,業者希望交通部能將電動代步車,納入現行法規的電動輔助自行車管理,不必請領牌照,也不用考駕照,時速和電動自行車一樣維持在三十公里以下,業者甚至已協議設定為時速超過廿八公里,車輛就會自動斷電,以確保安全。
根據交通部規定,電動輔助自行車是車重四十公斤以下,馬達輸出功率不超過四百瓦,踏板停止踩踏超過三秒即停止動力輸出,車速超過時速三十公里也會自動斷電。
國內業者生產的電動代步車,車重多不超過六十公斤,馬達輸出功率則約一千瓦,都已超過電動自行車的範圍﹔再加上代步車沒有踏板,不符合交通部要求的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因此除非交通部修訂電動自行車的規範,否則無法將電動代步車納入。
吳宗興表示,台灣現有約五百家生產電動代步車的廠商,每年有三十萬輛外銷,產值高達兩、三百億元,占全球產量幾乎達六成﹔國內市場去年則售出約三萬輛,今年至今也賣出兩萬輛,民眾需求有逐漸升高的趨勢,但很容易受到警方取締而影響購買意願。
吳宗興說,電動代步車充飽電約四小時,電費比目前節節高漲的油價便宜許多,續航力可達三、四十公里,一輛車售價在二萬元上下,是一般機車的一半或三分之一而已,且輪胎設計較寬、較穩,應該是最適合中低收入者、通勤上班族、學生和社區的中老年人、婦孺的短途代步交通工具。
他說,很多行動不便的老人家,就是無法考照騎乘機車,出門走路又太遠,才選擇電動代步車,如果電動代步車也要考照,等於相對限制老人家使用的方便性,業者沒有市場、可能都要關門了,希望交通部不要打壓電動代步車的生存。
交通部路政司長李龍文指出,業者當然希望管理不要太嚴格,車輛才會賣得好,但基於行車安全的考量,必須對電動代步車加以管理規範,交通部會再和業者溝通﹔未來對於民眾已購買使用的電動代步車,也會從寬認定補登記發照,否則電動代步車不納管,一旦發生事故,民眾權益將屈居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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