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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福祉!誰的利益?

■廖運範

自由廣場在十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刊出兩篇與「醫學倫理」有關的文章,都提到「病人的福祉是最首要的考量」,可見這是顛撲不破的醫學倫理基礎。

不過台大醫學院蔡甫昌與謝博生教授大作「衝量與卓越之間」(自由廣場,十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討論總額預算下的醫療組織倫理,提到「醫療機構應盡可能提供高品質的醫療,卻無法忽視獲利面向的問題」,而且在強調病人的福祉為首要考量的同時,卻又說「在有限的時間、資源、研究、服務及健保制度的要求下,常面臨責任上的衝突……這些衝突必須透過責任優先順序的決定,及分析所有利害關係人可能受到的影響來處理」。該文雖強調病人的福祉,但是,提到「獲利面」、「優先順序的決定」,可能會讓人誤會「病人的福祉」是可以妥協的,不一定是第一優先的。其實回歸醫療的本質,病人的福祉是不容妥協的底線,絕對是第一優先的。

重點是何謂「病人的福祉」?在醫界德高望重的台大醫學院名譽教授宋瑞樓院士一向主張:醫療人員及醫療機構是為了病人而存在,因此醫務、院務都要依據「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來企劃與施行,而且醫療是「非營利行為」,醫療應以「公認的醫學知識及醫術」,經「全盤而整合的思考」,擬定「最適合或比較適合該病人」的「診斷、治療及照顧」方案,當然需要考慮「診療可能帶給病人之痛苦」及「所需費用」,經使病人了解而同意或經病人之選擇後,才提供符合病人期望而且醫學上適合病人之診療(「論醫學教育」第三五○頁,橘井文化,二○○三)。換言之,所有思考無不以病人為依歸,也無一句與營利有關,這就是「病人的福祉」。顯而易見,這種回歸「醫療本質」的醫療行為,絕不是一、二分鐘就可以完成的,這也就是目前健保體制下台灣醫療問題的癥結所在。

除了以上德高的醫學教授觀點,醫院經營者黃達夫院長也沈重呼籲:「政府與醫界必須先撇開財務的紛爭,回歸『醫療的本質』,正視『醫療品質』問題,不要再在利字頭上打轉」(自由廣場,十一月一日)。台灣如此,自由經濟的先進美國如何?根據黃院長年前惠賜的資料,美國健康照護經理人協會(American College of Health Care Executives)的倫理守則也強調:健康照護管理專業的基本目標,是要提升每一位需要健康照護者的整體生活品質、尊嚴和福祉,同時創造「更公平、可敬、有效且有效率的健康照護體系」;在全球享有極高醫望的梅約醫院(Mayo Clinic),它的基金會董事長伍德醫師也認為:梅約醫院之所以能通過各種變遷與挑戰,仍然聲望不墜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把「病人的最高利益做為唯一的考量」。換言之,不論是醫師、學者,還是醫療機構的經理人乃至老闆,莫不把「病人的健康為首要的顧念」奉為圭臬。

在這樣的基礎上,來看當年醫學中心聯合抵制(抗議)轉診及合理門診量、地方醫院上街抗議,及醫師接受藥廠資助開會是否妥當等等問題,評判標準只有一個:「是為了病人,還是醫師、醫院的利益?」當然,醫師也要生活,醫療院所也要能維持、最好能精益求精,因此健保局的各種作法恰不恰當、給付合不合理,更要檢討改善。病人呢?病人要享受「病人的福祉」,也要有正確的醫療觀念和合理的就醫態度(賴其萬專欄,自由廣場,十月四日)。不過,在醫療資源、資訊體系中,病人畢竟是最弱勢的一方,最關鍵的還是直接面對病人的醫師。最近醫療界發生了一些風波,令人喟嘆,在此特別呼籲各級醫師、醫療院所負責人,乃至健保局,善盡各自的職責,發揮良知,在做決定時不要忘記自問「這樣做會(直接、間接,或有意無意地)損害到病人嗎?」畢竟病人的福祉是不容妥協的底線。(作者廖運範╱長庚大學內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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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3年11月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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