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扶植團隊補助 新辦法取消分級
補助金額無上、下限 「加分題」鼓勵提出特別發展計畫
記者康俐雯╱台北報導
攸關全國表演藝術團隊生存大計的文建會扶植團隊補助新辦法公布,此次取消過去團隊依發展規模申請補助金額等四類別的方式,放寬申請標準。只要符合立案滿三年、聘有專職行政人員及團員、財務收支制度健全、且年度展演製作一個以上,與至少有六場以上公開演出等條件的演藝團隊,皆可針對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劇四大項擇一參加甄選。文建會編列了一億三千萬的補助預算。
前主委陳郁秀上任四年推出了「演藝團隊發展扶植計畫」,將補助額度區分為一百二十萬、兩百四十萬、四百八十萬與九百六十萬元以上四大類,團隊可依自己的發展狀況與規模選擇要申請補助的級數,且各級數的申請規定與獲補助後的演出場次與年度製作等皆有不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即是辦法上路第一年,補助結果揭曉,小劇場全軍覆沒,而引起小劇場界大聲撻伐。
前年起又新增加了「出國演出經常費」新項目,專門補助發展國際演出的團隊,也曾引起獨厚某些團體的爭議。承辦人葉翠玲表示,九十四年度的申請辦法放寬標準,主要是因過去有些團隊報名四百八十萬類,卻僅獲得九十萬或一百二十萬的補助,類別最後變成參考值,因此在邀集各屆評審委員與評鑑委員就舊制進行檢討後,決定以回歸基本規定:符合立案滿三年等上述條件的團隊皆可報名參加。
文建會強調說,扶植團隊政策此次修正是因應主委陳其南對表演藝術界的期許與願景。陳其南認為文建會之於各團隊應不僅是經費補助,須從評鑑制度著手,從旁協助團隊培養自我診斷與提升的能力,未來評鑑不再是僅限於評鑑團隊有無演出或評論演出之好壞,而是導向如經濟部輔導中小企業茁壯一般,協助團隊解決所有實力提升或出國演出所遭遇的狀況,如此台灣的表演藝術團隊方能脫離公部門的補助。
葉翠玲說,基本補助框列預算是一億元,補助金額無上限或下限,全依評審審議後決定每團的補助額度,當然一定會注意到「排擠效應」,避免出現多個大團獲得大額補助而影響其他團隊權益。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多設計了「加分題」也就是團隊來年若是有特別的「發展計畫」(如加強校園巡演、生活劇場)、「未來改善計畫」(如邀請國外總監駐團提升實力)或「出國演出計畫」等,務必在申請時一併填寫,可列為補助的重要參考依據。此項強化補助項目框列預算是三千萬。申請時間即日起至十二月一日止。洽詢電話:(02)3343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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