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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道路徵收 將統一招標
〔記者王惠珍╱高雄報導〕為協助縣市政府解決私有既成道路的取得問題,內政部今年編列13億元補助款,全台將有20個縣市參加統一招標作業,依土地所有權人所投標的公告現值折價成數為準,看誰的折價成數最低,即可優先將私有既成道路「賣」給政府,不必再遙遙無期等著政府編列徵收預算。
全台計有23個縣市,除了台北縣、台東縣與宜蘭縣3個地方政府將自行辦理之外,共有20個縣市將參加統一招標;預計今年度的補助款共13億元。哪個縣市得標處分的土地越多,即可獲得中央更多的補助額度。
而為了爭取到更多的私有既成道路取得權,內政部的正式招標公文還未下來,部分縣市已經開始展開「宣傳」了。官員透露,目前正在修正招標細節,最快可望在11月底以前招標。
由於政府財政困難,無法在短期內編足預算,將所有的私有既成道路徵收完成;為協助各地方政府取得私有既成道路,行政院在92年11月25日核定「中央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取得既成道路試辦計畫」,以中央編列預算補助款的方式,補助各地方政府或其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用「競價」的方式,收購都市計畫內的私有既成道路。
高雄市工務局新工處長盧正義表示,競價的決標方式,將依投標者所投的折價成數為準,成數最低者則得標,並打破縣市的分隔,而是所有20個縣市的投標者,一個個依序決標,直到聯合招標的預算額度額滿為止。
簡單的說,某甲有一筆私有既成道路待徵收,目前土地的公告現值若為1000元,某甲若願意透過投標競價的方式來處理,投標的標價為3成的話,即表示願意以1000元的3成價,也就是300元脫手,但還可比照地方的徵收補償價格來辦理(高雄市目前是以當期公告現值加4成),即300元乘以1.4倍為420元,這個420元就是政府取得某甲私有既成道路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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