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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免稅 宜僅限保障部分
〔記者黃美惠╱台北報導〕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董事長周國端昨日指出,壽險商品設計的原意起於「愛」,這也是政府提供稅負誘因的考量,但國人投保時普遍輕保障、重儲蓄或投資,他建議未來稅改時可考慮參考國外經驗,僅針對保障部分給予賦稅優惠。
由保險犯罪防制中心、保發中心及產壽險公會所主辦的「防制保險犯罪研討會」昨天下午舉行開幕式,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親往致詞,並邀請保發中心董事長周國端發表演說,研討會將一連舉行3天,探討產壽險的保險犯罪議題。
周國端昨以「當前保險事業概況」發表專題演講,他首先肯定主管機關將監理方向,由過去的正面表列轉為負面表列,如此可加速金融商品創新及活潑化,業者心態也可望做重新調整。
周國端也強調,壽險商品的設計原意,是源自於「愛」,不希望家庭因為自己身故而陷入經濟危機;而部分壽險商品則是為了因應退休規劃。
正因為保險是好事,政府為了鼓勵民眾建構保障、退休規劃,才會提出稅負誘因,但壽險商品演化日趨多元,市面上不少商品的設計,僅涵蓋小部分保險保障,反而偏重儲蓄或投資。
周國端說,為了鼓勵民眾購買保障,因此政府給了稅負優惠,所以保險給付完全免稅,但是當利率下滑時,銀行的錢不斷流向儲蓄型壽險商品或連動債保單,這已與壽險商品從保障出發的原意相差甚遠。
他說,未來可以參考國外經驗,區分出保險的3種內涵,究竟是保障、儲蓄或者是投資,舉例來說,每百元保費中,用去買保障的金額不得低於一定比重時,政府才給予免稅優惠,或僅針對保障部分提供免稅誘因,這才符合公平原則。
周國端也說,設計金融商品的人,一定要有道德,銷售過程中也應要做到風險充分揭露,部分過度渲染投資報酬的情形,恐怕都有不當銷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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