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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業重募外勞 上限2次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勞委會研擬本月公告製造業外勞核配新政策,改變現存「有者恆有,無者恆無」原則,凡企業辦理重新招募時,經審查計畫內容及投資效益後可重新招募1次,若欲2度重新招募者將視「特殊狀況」而定,取消現行重新招募次數無限制的規定。
勞委會表示,由於企業辦理2度重新招募案將在6年後才會發生,欲2度重招者需依其投資效益產生的影響性判定,比方第1次重招衍生多少投資效益,使得其後續發展大到足以再進用一定數量的外勞及本勞,才得以辦理2度重招,該會近期也擬與經濟部工業局研商,共同訂定製造業投資案的投資效益評估標準。
勞委會指出,企業經審核通過者可重招1次,並依現行規定刪減5%至15%,但2度重招的必備條件及刪減標準需與經濟部工業局研商,短期內尚無法出爐,尤其2度重新招募涉及修法,相關審查標準需送至該會法規會及委員會議審查。
勞委會表示,製造業外勞核配新政策將依合理生產線上人數比率核配及入國許可函等因素,核發企業聘僱外勞的比率。新政策降低核配比率,變動申請外勞資格門檻,也將重新招募次數從現行的無限制改為1次重招,符合特殊狀況者得以申請2度重招。
勞委會說,製造業重大投資案的傳統產業申請資格從2億元降為5千萬元,製造業重大投資案非傳統產業的申請門檻自5億元升至10億元,不論傳統產業或非傳統產業聘僱外勞比率皆下降5%,傳統產業外勞人數上限從20%降至15%,非傳統產業外勞人數上限自15%降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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