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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制憲母體並未包括台灣
--制訂新憲才符合聯合國保障基本人權的原則
在群策會主辦的「台灣新憲法」國際研討會上,前總統李登輝呼籲世界各國,勇敢揮別二次世界大戰的陰影,支持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為了生存發展,制訂新憲法。他說,中華民國憲法這樣一部不合時宜、沒有民意基礎、不符憲政理念的憲法,已經成為桎梏和障礙,台灣人民不得不拋棄,不能不拒絕。陳水扁總統則強調,只要有穩定多數的國會,任期內他絕對會完成新憲法,終結包括硬將中國憲法在台灣實施等亂象。
終結中華民國憲法,制訂台灣新憲法,不僅是台灣民主發展的必然,也是歷史尚未完成的使命。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擁有人民、領土、政府、主權,以及自主的國防、外交、貨幣政策及司法體系,二千三百萬人身為台灣的主權所有者,當然有權制訂一部反映最新民意的憲法。台灣人民已經可以選舉自己的總統,可以選舉自己的國會議員,可以購買防禦武器抗拒中國併吞,為何不可以制訂屬於自己的憲法?這不是對人類追求民主的一大嘲諷嗎?
今天,除了有些國家為其本身利益懼怕得罪中國不敢支持台灣制訂新憲法,台灣裡面也有少數人反對制訂新憲法。那些人套用中國一樣的口吻說,制訂新憲法必定會引起台海危機。但他們把中華民國憲法視為神聖不可侵犯之際,完全無法解釋或解決中華民國憲法背離現實的難題。例如,按照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的領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蒙古共和國,但中、蒙都是聯合國的會員,中華民國卻什麼都不是,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在這種荒謬的情況下,那些人還揚言要捍衛中華民國憲法,這不是頭殼壞去嗎?
中華民國憲法的問題,不僅是它本身充滿矛盾,把它硬塞給台灣也極不合理。一九四六年,中華民國憲法制訂於中國南京,當時,依據馬關條約統治台灣的日本戰敗,國民黨軍隊受聯合國最高統帥命令接受在台日軍投降,而依國際法台灣當時仍屬於日本的領土。換言之,中華民國憲法制訂時,中華民國的領土根本不包括台灣,亦即,台灣與中華民國憲法毫無關係。這部憲法之所以「流亡」台灣,是後來國民黨政權在國共內戰戰敗一起帶來台灣的古董。而且,這部憲法到台灣之後,也長期被「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凍結,名存實亡。由此可見,國民黨政權早就知道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是行不通的。而泛藍人士執政時扼殺這部憲法的民主精神,現在卻歇斯底里地捍衛這部憲法,其心理狀態實在令人感到可笑不解。
一九四九年前後,台灣的主權歸屬未定,國際上對台灣的看法就是台灣未定論,它有待對日和約或聯合國來決定,因為台灣是盟國打敗日本所解放的國家,不是國民黨政權所「光復」的,跟後來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更毫無瓜葛。
國民黨政權這個外來政權,得以霸佔台灣這個不屬於中國的土地,幾乎可以說是拜韓戰、冷戰之賜。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佔領全中國,以前蘇聯為首的共產陣營勢力迅速擴張,盟國擔心從日本獲得的台灣也被中國併吞,因此容忍國民黨政權「播遷」來台灣。即使如此,盟國仍一再強調這並不代表台灣地位已定,甚至要求國民黨政權放棄金門、馬祖,以使台灣與中國劃分清楚。
回顧以上的歷史事實,大家可以輕易看出,中華民國憲法其實是一部中國憲法,制憲母體並未包括台灣。這部憲法是由某個時期統治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制訂的,之後才因內戰失敗而演出「唐山過台灣」的鬧劇。陳總統表示要終結中國憲法在台灣實施的亂象,泛藍人士卻說中華民國憲法從未簡稱中國憲法,這種無知的論調一方面說明了他們搞不清楚台灣與中國涇渭分明,一方面也透露他們還無法面對眾所周知的中華民國是來自中國的外來政權此一事實。這不是台灣人民的悲哀,而是體現了外來政權黨國淪亡後仍不願認同這塊土地。
今天,台灣已是不折不扣的民主國家,它理應在國際社會享有權利並克盡義務。然而,中華民國憲法下的中華民國體制,卻使台灣無法以正常國家進入國際舞台。造成這種遺憾的原因是,在國際認知及國際法下,中華民國早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消滅,中華民國早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文便是最終定讞。正因如此,一九九一年以來,我們經過多次修憲,雖然解決了若干問題,依舊掙脫不了「一中魔咒」的障礙。毫不誇張地說,如今中華民國憲法的唯一作用,就是以其一中架構充當中國宣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橋樑。此一情形再拖下去,等於是在中國的併吞野心之前坐以待斃。
制憲是人民的基本人權,非關統、獨,非關藍、綠,在國際上具有普遍性。中華民國成立於一九一二年,中華民國憲法則制訂於一九四六年,制憲有消滅國家實體嗎?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於一九四九年,至今經過多次制訂新憲法,新憲法有消滅國家實體嗎?也沒有。既然如此,北京當局和泛藍人士恫嚇台灣人民制憲,豈不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維護台海現狀,是當今國際的共識,台灣制憲只不過是要體現並維護務實的現狀,以沒有根據的虛構來剝奪台灣人民制憲的權利毫無道理,也違反了聯合國對基本人權的保障。這一點,泛藍人士一定要看清楚,國際社會尤其是民主國家也不能淪為中國踐踏聯合國精神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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