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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立委選舉
賄選案拖9年 檢舉獎金變薄了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立委王滔夫八十四年賄選案的檢舉獎金「尾款」五百萬元,法務部長陳定南昨日上午親自頒發給「檢舉人分身」,即當年承辦此案的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范文豪代領,陳定南也指示范文豪代他向檢舉人致歉,因此案拖了九年才判決定讞,五百萬元的價值已大幅縮水,今非昔比。
陳定南話鋒一轉,將矛頭指向司法院,他指出,「這是第N次呼籲司法院要加強對各級法院的督考」,司法院應落實行政監督責任,要求各級法院對賄選案採「速審速結」原則早日審結,給社會一個交代。
陳定南特別提及,像八十三年三月發生的縣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至今已十年多了,還有賄選案仍未判決確定,「說不定到現在還有涉案人繼續穩坐議長寶座」!
王滔夫賄選案檢舉人,是法務部依據政院八十五年訂頒的「鼓勵檢舉賄選要點」以來,發給獎金的第三百八十七人,加上昨日頒發的檢舉獎金尾款五百萬元,總額已達到二億一千零九十七萬五千元。
陳定南將「放大版」的五百萬元國庫支票頒給范文豪後指出,這筆檢舉獎金是「遲來的正義」,王滔夫被台南地院判決有罪後,法務部已於八十六年一月二十日依規定核發一千萬元檢舉獎金的一半,即五百萬元給檢舉人。
最高法院今年七月八日論處王滔夫二年四月徒刑,判決有罪確定後,王滔夫已於今年八月十一日入監服刑,故法務部昨日再頒發剩餘的五百萬元檢舉獎金。
不過,陳定南認為這筆獎金來得太遲了,他說,王滔夫案花了九年才定讞,這種遲來的正義對檢舉人及國家公權力都是諷刺,賄選案拖這麼久,根本不能對賄選的候選人產生當頭棒喝的震懾作用,假設王滔夫當年當選並順利連任,可能已經再當了三屆立委,特別是王滔夫身為候選人竟親自出馬行賄選民,都是對國家法律最大的嘲諷。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針對陳定南呼籲法院對賄選案應速審速結,司法院刑事廳長劉令祺說,檢方若蒐證完備,很快就判決確定,他說,以高雄市前議長朱安雄賄選案為例,因檢方蒐證齊全,雖然被告有民代保護傘,法院在短短八個月就判決定讞;至於王滔夫賄選案九年才確定,劉令祺說,法務部應引以為鑑,檢討檢方起訴品質。
劉令祺強調,檢方若都能像朱安雄案那般蒐證,案件就能速審速結,他說,檢方若蒐證完備,法院卻遲未結案,責任才是在法官,檢方辦案不能只為求表面績效而散漫起訴,實質查證才是最重要的。
司法院官員則說,檢警調正積極查賄,法務部也大力宣傳,令人肯定,但蒐證才是最重要的,否則匆匆將被告起訴,罪證將來若無法通過法院檢驗,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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