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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立委選舉
陳超明助理 被聲押
〔記者戴文祥╱頭份報導〕苗栗縣檢警調查賄小組昨晚到頭份鎮東庄里仁愛路、立委候選人陳超明的徐姓助理家中搜索,查獲印有「車馬費」等字樣、裡頭並裝有現金的信封袋等物品,隨即將他帶回頭份警分局偵訊,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另傳訊三人,已有兩人到案說明,其中王姓民眾聲稱不知情。
陳超明稍後發佈聲明稿,指車馬費是徐姓男子的薪資,並非賄款,他也強調自己全力支持查賄,還成立查賄獎金,並要求所屬十八鄉鎮服務人員務必遵守相關規定,操守不容置疑,希望檢警調查賄必須恪遵「偵查不公開」原則,在尚未查明確實人、事、物證之前,勿擅自對媒體發布訊息。
查賄小組人員在徐姓助理家中客廳查獲十一個手提袋,以及裝手提袋的紙箱,另外,在他返家時所隨身攜帶的公事包中,卻查到陳超明的文宣、某協會大會手冊、名單及三個外頭印有「夥伴們,辛苦了」、「謝謝您,再加油」、「車馬費」及陳超明辦公室等字樣的信封。三個信封袋背面印有陳姓、劉姓及王姓三人姓名,二個已經拆封,裡頭空無一物,一個尚未拆封,查賄小組拆開後,發現裡頭有現金六千元,隨即將徐姓男子帶回偵訊。檢方在深夜複訊後向法院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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