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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目鮪超捕 ICCAT下通牒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年會落幕,會中要求台灣在1年內若無法改善大目鮪違規超捕情況,明年將撤銷台灣合作會員資格,屆時台灣漁船不得赴大西洋作業,每年恐將損失近40億元鮪魚產值。
農委會漁業署遠洋漁業組國際漁事科科長蔡天享表示,由於台灣部份漁船超額捕撈大目鮪,得尋求銷貨管道,於是冒用印度洋漁獲物名義企圖出售至日本市場,卻遭日本逮到並至ICCAT告狀。使得美國、加拿大和歐盟等國家,在今年年會均以台灣嚴重破壞鮪魚保育管理措施為由,要求我國限縮捕配額、作業船數,甚至要求禁止台灣漁獲物輸出他國。
雖然經我國代表團極力折衝斡旋,終獲維持大目鮪原有的1.65萬公噸捕撈的配額,並未遭到制裁,但委員會仍要求台灣超額捕撈8千公噸大目鮪,得在2005年至2009年5年間扣還,每年平均扣還1600公噸。
此外,台灣在ICCAT的合作會員資格,亦遭ICCAT保留觀察1年,一旦台灣無法在1年內改善台灣漁船違規超捕情況,明年將撤銷我合作會員資格,屆時台灣所有漁船將不得赴大西洋作業。
同時規範台灣需設定圍網漁業的禁漁區與禁漁期、在漁船上派遣觀察員、並通過黑鮪魚體重得達6.4公斤以上才能捕撈、黑鮪魚產卵的漁場需暫時關閉,以及長鰭鮪漁獲限額等緊縮措施。
蔡天享表示,大西洋是台灣遠洋漁業主要漁場之一,目前台灣每年在大西洋作業的延繩釣漁船為150艘,每年捕獲的鮪魚達5萬公噸,高佔全年25萬公噸的5分之1,產值則高達30億元至40億元。
一旦台灣漁船不得赴大西洋作業,形同台灣不得有大西洋鮪類漁獲輸出他國資格的貿易限制,屆時還有可能引發印度洋與太平洋等區域性漁業組織的骨牌效應,對台灣遠洋漁業將產生嚴重衝擊。
因應ICCAT對台灣漁船的緊縮措施,漁業署表示,將規範長鰭鮪船未獲核准不得轉做大目鮪船、調查超量捕魚的數量、擬訂過剩漁獲量的調整計畫以及加強預先調查不正常漁業活動徵兆的漁船等,呼籲漁船業者遵守國際漁業管理組織規範,避免遭國際貿易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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