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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徽由來》三軍軍徽 都掛國徽
陸軍:民國元年二月,袁世凱就第二任臨時大總統於北京,五月十四日決議以五色旗為國旗,並頒佈「以十八星為陸軍旗,以青天白日滿地紅為海軍旗,商旗適用國旗」。
民國卅九年,國防部通令各軍總部呈報軍旗圖示,當年由孫兆漢上尉原圖設計、再由錢古義上尉修繪後完成軍旗圖示,經國防部核定後正式使用;民國四十四年十一月卅日,陸軍總司令黃杰指示以軍旗上的圖示當成陸軍軍徽,沿用至今。
軍徽的青天白日國徽代表陸軍為國家的軍隊,以捍衛國家保護人民為職責;指揮刀與步槍代表陸軍執干戈以衛社稷、兩者合一為陸軍的象徵;嘉禾象徵陸軍對北伐、抗戰、戡亂所建立的豐功偉績,並有寓兵於農之意,兩禾各七穗,用以砥礪官兵七七抗戰精神。
海軍:青天白日軍徽由來久遠,民國前十七年二月二十日,國父在「乾亨行」召集幹部會議,議定召選健兒三千人,攻取廣州,做為革命的根據地,當天陸皓東提議以其手繪之青天白日旗為軍旗,並獲得通過。
後來軍旗再加上滿地紅,民國前一年武昌起義,海軍則在民國前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在九江首義時即已換升了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比中華民國還早。
民國十七年十一月二日國民政府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以青天白日為國徽,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民國十八年十二月廿日國民政府明定海軍旗與國旗同式,艦首旗為青天白日旗。
空軍:民國前二年五月十三日,國父孫中山曾向革命黨人訓示:「飛船之習練,為吾黨人才中之不可無,其為用自有不能預計之處」並號召華僑與國內青年學習航空。
民國九年,在廣州大沙頭成立航空局,轄有飛機第一、二隊,為中華民國空軍建軍正式編制、組織之始。
空軍的軍徽是一隻飛鷹的雙翅,在中間夾著一個青天白日國徽。由於飛鷹是飛行速度最快、膽量最大的鳥類,世界上許多國家的空軍都用飛鷹當成象徵,在我國空軍軍徽的飛鷹代表「有我無敵,冒險敢死」之精神。
飛鷹又有克服惡劣環境、堅忍不拔之精神,代表中華民國空軍有克服自然堅忍不拔之毅力,為救國戰勝一切的本能,贏得最後之勝利。(記者許紹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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