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立委選舉》
政院公投法修正案 降低投票率門檻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表示如果泛綠過半,將立即推動修改泛藍主導通過的「鳥籠公投法」,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昨天表示,行政院已完成公投法修正草案審查,將在本週三行政院會通過後,送至立法院審議。
鑑於前次進行防衛性公投,有關軍購議題投票率未能取得絕對過半,導致結果產生爭議,草案也刪除投票人數須達有投票權人二分之一以上之「投票率門檻」規定;未來只要超過投票權人總數百分之廿五,即為通過。
不過,有關扁連最近提到的統獨公投,草案針對領土變更案與憲法修正案兩類公投,仍依立法院今年八月廿三日臨時會所通過之憲法修正案內容,同意票數須達投票權人總數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始為通過。
行政院由政務委員許志雄召開兩次審查會,迅速將公投法修正草案審畢。草案修正重點包括:刪除違反直接民主原理的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組織設計,並明定由各級選委會主管辦理公民投票事宜。
此外,增列領土變更案、憲法修正案等,可由人民複決及修憲議題創制案的程序規定;草案還刪除「投資」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提案的限制;修正現行有關提案與連署審查程序規定矛盾衝突與窒礙難行之處;大幅降低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人數門檻,由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降為萬分之五以上。
草案還適度降低全國性公民投票連署人數門檻,由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降為百分之二以上;增訂行政院就重大政策,得經立法院之同意,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維持總統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得交付公民投票的規定,並使相關程序規定更明確。
但這因形同將未投票者均擬為不同意,容易產生扭曲民意之結果,並妨礙透過公投推動政治與社會改革之成效,對公投制度產生負面影響,因此加以刪除,並依民間團體建議,將通過門檻修正為僅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投票權人總數百分之廿五以上者,即為通過。
草案還另刪除三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公投之限制。行政院官員表示,為保障憲法賦予人民公投權利,尊重人民意願,將現行法有關公民投票案提案經通過或否決者,三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的規定刪除,回歸由人民依民主程序,自行決定是否就同一事項再次進行公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