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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龍血脈官司 私生子勝訴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古龍遺作爭奪戰,風雲再起,形勢逆轉,非婚生子鄭小龍贏得一審官司,獲得「正名」。

古龍辭世十八年後,鄭小龍請求「開棺驗屍」以證明父子關係,遭法官駁回,但鄭小龍請出古龍的胞弟熊小華,透過DNA比對,確認他和熊小華存在叔姪的血緣關係,法官遂據此判決鄭小龍與古龍存在有父子關係,鄭小龍得以確認和古大俠之間的父子關係。

古龍(本名熊耀華)因肝疾驟逝,來不及交代「楚留香」、「流星蝴蝶劍」等六十部遺作的版權歸屬,他的婚生子熊正達、非婚生子鄭小龍,為爭正統繼承而鬧上法院;法界人士指出,若此案判決確定,鄭小龍即可「以父之名」,與兄弟熊正達共享古龍遺作著作權,以及線上遊戲版稅,商機無限。

鄭小龍得知判決結果後,透過友人指出,能名正言順地認祖歸宗,是美事一樁,與古龍遺作版權無關,他會與「弟弟」熊正達好好處理父親的心血結晶,鄭小龍並強調,兄弟間感情很好;熊正達則委由律師表示,已獲知判決結果,至於是和鄭小龍共享古龍遺作,還是要上訴,熊正達的委任律師不願說明,但指出應會「有」後續訴訟。

古龍於民國七十四年過世,他的遺作版權歸屬,引發三方爭奪。一方是古龍非婚生子鄭小龍,主張擁有古龍共六十餘部遺作的著作權,並以數百萬元將權利賣斷給出版業者趙震中。

另一方是古龍生前的同居人于秀玲,她主張,在古龍死後,古龍的父親熊鵬聲將四十部著作權贈與她,且她已全數轉賣給出版業者于志宏。還有一方則是出版小李飛刀、楚留香、陸小鳳、碧血洗銀鎗、多情劍客無情劍等書的桂冠出版社。

去年初,三方版權爭奪白熱化,先後鬧進法院,首先是于志宏認為鄭小龍主張已損及他權利,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鄭小龍不具古龍遺著繼承權、趙震中沒有古龍遺作著作權。第二件是趙震中認為自己自古龍的兒子鄭小龍處合法取得古龍全部遺作著作權,也向法院訴請確認桂冠出版社不具有古龍著作的著作權。

這兩件訴訟的勝負關鍵,全繫於鄭小龍是否為古龍的親生子,當時,鄭小龍要求熊正達與他作DNA比對但遭拒,鄭小龍只好轉而主張「開棺驗屍」,透過古龍遺骨來作確認,但法官認為對死者不敬而不准。

如此一來,在無證據下,法官無從認定鄭小龍是古龍親生,從而無法認定他有繼承權,故判決趙震中敗訴;至於另件訴訟,因于志宏在審理過程中死亡,法官遂裁定審理,全案也不了了之。但鄭小龍仍不放棄,設法找到從未謀面的叔叔熊小華,並進行DNA比對,因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相符,故法官判決鄭小龍確是「大俠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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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3年11月1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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