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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公園水上摩托車業者的心聲
■潘玉龍
墾丁國家公園成立約二十年,在國家公園境內的南灣海域,民國七十五年開始就有當地居民在此從事漁撈,近年漁獲量日漸枯竭,年輕的一代,為求生存,而從事水上摩托車行業。國家公園禁止其營業行為,年輕居民為求生存,還是硬著頭皮游走法律邊緣,任其開單告發,繼續營業,因為一家有老少要養活。
多少的縣議員、縣長、立法委員,做過多少次的承諾、多少次的建言,我們的國家公園主事者,仍不為所動。
近年,國家公園開放幾個海域供業者經營,南灣海域原本可以由其規劃訂定遊戲規則,再由當地業者組成合作社的方式承租,用議議方式進行,可解決拖延已久的違法問題,維持當地居民生存及生活下去的權益;再則國家收入固定租金,而國庫可多點收入,何樂而不為。主事者卻逕行公開招標,試想,普通百姓每日為三餐奮鬥,不時要面對國家公園警察的開單告發,還要靠老天吃飯,那有能力跟財團競標?台語有句話「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可能贏的。
今年六月果真被財團標走,之後,當地居民為求生存,北上到處陳情,開會協商,一直無法得到滿意的結果,遂而自力救濟,綁白布條抗議。至今三方都是輸家,徒增衝突,不見事件緩和。當地居民認為政府不造福人民,只為增加稅收,越不麻煩越好。
國家公園主事者只要多用點心,去看一下民間疾苦,多一點時間去關心規劃人員是否有盡責,事情不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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