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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信投顧法 今正式上路
記者李錦奇╱專題報導
備受矚目的投信投顧法,將自今天(1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法條明訂投信投顧業相關遊戲規則,給予更嚴格明確的業務規範、處罰規定,但相對地,也鬆綁開放許多新業務,國內數百家投信、投顧業者,今後均將受該法約束規範,業界生態面臨空前變革。
多年以來,我國的投信、投顧業者,並無專屬法令約束,業界多遊走相關法令條文之間,不但官方苦惱,就連業者本身也覺得無所適從,主動建議訂定投信投顧法,讓業界得以依法行事。
在官方、民間業者齊心催生下,立法院今年6月30日終於通過投信投顧法,但因相關配套的施行細則、子法多達50多項,行政院趕緊與業界多次研商討論,歷經數月趕工,讓其中20多項子法先行出爐,投信投顧法今天終於得以正式上路實施。
投信投顧法的重點很多,首先,規定業必入會,也就是投信投顧業者均須加入投信投顧公會,由業者本身自律管理,若違反規定,公會有權罰以10-50萬元違約金,得連續處罰且每次提高1倍金額,並可責令受罰業者負責人、受雇人員、要求停止執業1-6個月,相較於其他同業公會,投信投顧公會的自律處分權極具權威。
也因此,投信投顧法特別規定投信投顧公會必須保留1/4理監事席次,由官方指派,成為公益理監事,放眼其他民間商業公會,堪稱是罕見創舉。
另外,投顧老師、投信基金經理人公開在媒體解盤,以往只需有證券高等業務員或投信投顧業務員執照即可,這次投信投顧法定下更高門檻,必須有證券分析師執照,由於分析師執照更難考,將是從業人員一項新考驗。
投信投顧法定下更嚴格標準,相對地,也鬆綁開放許多新業務,包括開放私募基金、准許券商兼營投顧、證券投顧公司兼營期貨投顧、期貨經紀商兼營證券投顧、信託業兼營投信,以及有分析師執照者可同時講解證券或期貨商品,都是業界企盼已久的新規定。
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林弘立說,投信投顧法上路後,將是全新時代的來臨,除了第一階段開放許多新業務、新規定,未來還有第二階段,投信投顧法將研擬開放境外基金總代理制、私募避險基金,業者將面對更多考驗與挑戰,其實也是更多商機的處女地,有待業者去開拓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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