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陰影下的母語拯救運動
黃文雄
南美的巴西和哥倫比亞兩國境內,有一個講「吐優卡」(Tuyuca)語的民族。這種語言的語法系統,有一種語言學家稱之為「徵信」(evidential)的語法。根據這種語法,你不能說「阿扁中彈是自導自演」(譬如說),你一定要事先區分下述五種狀況: 一、「我(親眼)看到他自導自演」。 二、「我聽說他中彈,也聽人說他自導自演,但我沒親眼看到他自導自演」。 三、「我看到他自導自演的徵象,但我沒看到他自導自演」。 四、「我聽人家說他自導自演」。 五、「說他自導自演是很合理的假定」。 事先區分了這五種不同的情況後,說「吐優卡」語的人才能用適當關鍵字的適當「變形」,挑一種說法說出來。套一位語言學家針對西方世界的感慨:如果中文也有這種語法,我國的媒體和政客的口水戰,恐怕就很難像現在這樣「精彩」了。 語言學家常常引用這個例子或類似的許多例子,來說明一個語言學的事實:語言並沒有文明原始之分(例如Tuyuca語就在上述「徵信」方面比英語或漢語精確);從語言學的觀點看,方言和非方言也沒有高下優劣之別(例如被認為「高尚」的法語本來源於「粗俗」或vulgar拉丁語)。每種語言都是一個社群認識世界、表達自我與相互溝通之長期發展的結晶。所謂高下優劣,都是在經濟剝削、政治支配和文化同化的過程中,被強勢語言的使用者所「建構」出來的。語言的消失,因此是人類文化「基因」之多樣性與豐富性的損失:如果諾爾曼人征服英倫時消滅了古英文,也就不會有莎士比亞;也有理論物理學家發現,他們在知識的最前線研究時所必須使用的思考方式,反而遠於西方語文而近於某些所謂的原始語言…。而全球各地很多人的母語正在迅速消失中。 有點過遲地,這個語言學的常識終於受到承認和重視。一九九三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一項「瀕危語言研究計劃」(Endangered Language Project),並發表了「瀕危語言紅皮書」(Red Book)。十餘年來,拯救瀕危語言已經蔚成國際運動,譬如我們隔壁的日本就已於一九九五年設立了「國際瀕危語言資訊交換中心」。 這個背景介紹可以提供給我們不少思考拯救台灣諸母語運動的新角度。 第一,我們應該以最基本、也最寬廣的語言學事實作為思考母語問題的起點。從這種觀點去看,例如洪秀柱委員一聽到教育部有意以漢羅並用於母語教學,就用膝蓋來思考反應(「去中國化」!),就顯得無知可笑而野蠻了。有關的知識並不難取得,國內就有David Crystal所著Language Death的中譯本(《語言的死亡》,貓頭鷹出版社)。文章開頭所舉的例子,就是取自這本書。 第二,我們應該透過系統性的調查,以確定福佬、客家、原住民以及其母語的「瀕危程度」。Crystal 那本書介紹了一個五分法,可以作為我們日常觀察的起點: (一)可能瀕危的語言:承受強勢語言的沈重壓力,下一代的說話人已經開始變少。 (二)瀕危的語言:下一代已經很少人甚至沒人在學了。能說得流利的「最年輕」的人,已是青年。 (三)嚴重瀕危的語言:最年輕的流利說話人,年紀至少有五十歲了。 (四)彌留(moribund)的語言:只剩屈指可數的幾位流利說話人。 (五)滅亡(extinct)的語言:已經沒人說它了。 在台灣「北京話」以外的諸母語瀕危的程度如何?即使只以日常觀察為基礎,我們也不難了解政府必須進行系統性調查的迫切性。 第三,每個語言都自成系統,自有生命,完全沒有必要(像台語運動某些中文系出身的人士所主張的)硬要找一些據說是很「典雅」的古漢字以標記母語,以證明母語如「河洛話」的優越性和正當性(或甚至比「北京話」更「正統」)。 第四,正如我們會有「布希」來音譯「Bush」,卻不會用「阿立特」來音譯「a little」(譬如說),我們也不應該用「淡薄仔」來標記福佬話所想說的「很少」或「不多」。一個語言和另一個語言所以不同的精髓和特色,不在於那些自以為學問很好的人愛用的「雅」字或「長」字,而在善於將最常使用的簡單字眼做極為豐富巧妙的排列組合。例如要學好英文,一定要善用道地英文片語,而我們都知道,最道地的英文片語都是用最簡單的英文字組成的。因此不知道有多少人說過,莎士比亞的作品所以精妙,原因正在於他善用安格魯.薩克森的語源的簡短本地字,而不在於拉丁或希臘或法語字源的長字(long words)一大堆,像出國留學也學不好當地語文的蛋頭學者用文法規則串起來卻毫不道地的「非英文」一樣。 所以學習與記錄母語,絕對不能完全用漢字來標記,而且越是道地的常用語,越不能用漢字來標記(除非已有非常穩定的約定俗成)。這是母語教學一定要漢羅(馬字)並用的重要理由。謂予不信,不妨自我測驗一下:我們都認識很多漢字,為什麼還是讀不懂日文?其中的關鍵在哪裡?其實不只日文,我們學習其他語文,不都是從最簡單的常用字眼學起嗎?這些字你如果不學好,背了幾千幾萬的字彙,也只是認字多而可以考好單字測驗而已,並不等於就會說會寫甚至會讀。 第五,如果像洪秀柱委員主張的那樣,一定要用漢字標記母語,才不算「去中國化」,其結果將是教科書上充滿了「淡薄仔」,或比之更稀奇古怪的漢字音譯,例如「後逝」(下次)、「無張持」(不小心)、「齪嘈」(打擾)…,不但糟蹋扭曲了母語,而且小朋友學起來不是比背英文生字還難嗎?為甚麼不用標音的羅馬字呢?至少他(她)們在家裡、路上、電視廣告上多少會聽到實際的母語是怎麼說的,不會完全陌生。因此,我們不能不懷疑,反對漢羅並用的人是不是存心讓母語學習有不必要的困難,以製造學生家長的反彈,並以之阻止母語拯救運動。 最後,我還想說,使用母語是一種人權。要求政府、商務人員用納稅人或顧客所熟悉的語言進行服務,也是舉世公認的人權。這就意味(不少國家已經實踐的)所有的人都必須會講至少兩種國內語言。台灣顯然離這樣的境界還很遠。現在只不過在「北京話」獨大的狀況下稍稍開了一個頭,想在學校每週一節教一點漢羅並用的母語而已,竟已引起許多「恐龍」這麼大的反彈和反動,真難想像哪一天我們才能享受文明國家的語言人權,以及多語社會所帶來的多元感受、表達、認知和智慧。是誰給了這些不知珍惜自己母語的人阻止別人珍惜其母語的權利和權力?回頭看聯合國帶領的全球瀕危語言拯救運動,不禁讓人懷疑:台灣真的也是文明地球村的一員嗎? (作者黃文雄╱台灣人權促進會顧問、總統府國策顧問)
遲來的台灣自覺運動
中國經濟制裁台灣 時候未到
優良臨床試驗 關鍵在醫學倫理教育
但是,中華民國只是台灣的一部分
台鐵請給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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