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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水災》特別報導

災民就業、貸款專案協助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為協助敏督利颱風受災戶重建家園,勞委會主委陳菊發布八項應變措施,包括立即啟動二十億元公共服務災區就業專案、臨時工作津貼災區專案、七二水災雇用獎助津貼臨時計畫、災區勞工修繕住宅貸款十五億元專案、多元就業方案修復補助、災區暫緩勞保欠費催收、成立災區單一服務窗口,並設有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0-038。

  陳菊表示,水災導致在地經濟一夕生變,受災期間的災區將暫不催收勞保欠費,並不計其滯納金,該會將整合職訓局與勞保局等服務,設立災區臨時單一窗口,就近受理災區民眾提出的各項申請。

  勞工福利處長藍福良說,為解決受災勞工居住問題,該會預定辦理三千戶修繕補助專案,凡投有勞保的在職勞工,其本人、配偶或直系尊親屬所有的住宅受損,經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受損證明,得專案提出申請,其資格不需受限勞保年資需三年以上、屋齡需十年以上與已辦有政府優惠住宅貸款。

  職業訓練局長郭芳煜表示,該局初步將投入二十五億元預算,協助一萬五千名災區民眾就業,其中預定八月份執行的公共就業方案提前執行,緊急提供災區縣市一萬三千名公共服務名額。

  郭芳煜說,各災區縣市政府可提出臨時工作計畫,災區失業者可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再由就服機構指派至用人單位從事臨時工作,工作津貼每小時九十五元,每月最高發給一百七十六小時,上限為六個月,預算約一億元,提供一千名臨時人力。

  針對七二水災雇用獎助津貼計畫的發放方式,職訓局表示,適用對象為縣市政府開立受災證明的非自願失業勞工,凡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雇主雇用三個月後,依受雇人數每人每月發給五千元,最長發給十二個月。


〔記者王珮華、王孟倫╱台北報導〕經建會昨天指示中美基金,提供受災民眾自用住宅建購或修繕優惠低利貸款,償還期限長達二十年;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將提供信用保證,協調銀行同意受災中小企業年底到期的貸款准予展延。

  經建會表示,這項優惠低利貸款,是由中美基金搭配承貸銀行資金辦理,利率按郵政儲金二年定存機動利率加一點七五%(現為三點三%)計息,每戶申貸額度最高二百萬元,償還期限最長可達二十年,並沒有申請戶上限。

  經建會強調,申請這項低利貸款時,必須要有村里長出示受災證明,適用對象僅自用住宅,但不包括商用店面。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昨天也邀請信保基金研議,希望協調銀行主管機關,同意受災戶在年底到期的貸款准予展延,並由信保基金提供保證。

  中小企業處「重大天然災害復舊貸款」,也可提供受災企業申請,只要由地方主管機關出具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者,可在復工計畫實際所需的八成範圍內核貸,每企業累計額度最高可達三千萬元,資金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與承貸銀行共同分攤,並由信保基金提供八成保證。

 

中華民國93年7月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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