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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驚傳大學盜蟲客

〔記者游太郎、劉榮、梁秀賢、黃以敬╱連線報導〕民眾檢舉,有大學生藉採集研究之名,掩護昆蟲商人分別在太魯閣國家公園碧綠神木附近採集黑腳鍬形蟲,在觀霧、尖石等地採集瀕臨絕種的保育類昆蟲台灣長臂金龜販售,相關單位表示,已掌握特定對象進行調查。

  去年為了畢業論文、曾經前往太魯閣國家公園捕蟲的文化大學森林系學生表示,他的論文是以天牛生態為主,和鍬形蟲無關;他說,雖然和販賣鍬形蟲業者認識,但絕對沒有抓蟲供給商家販售。

  這名學生說,去年畢業後,忘了將採集證交回學校,在遭檢舉點名大量抓蟲販售後,已經將採集證送還學校,網路上的傳言與事實有距離。

  台大昆蟲所學生遭人檢舉捕捉並販售保育類昆蟲,身為該學生指導教授的台大農學院院長楊平世指出,他也曾接獲類似網路檢舉,隨即召開調查會議要求學生提出說明,初步確定該名學生應是遭人誣指,其中可能涉及目前網路上逐漸猖獗的昆蟲販售商業惡性競爭,他已要求學生提出澄清聲明並對外公告。

  遭網友檢舉的羅姓同學,文化大學森林系畢業後,去年考進台大昆蟲研究所,目前由台大農學院院長楊世平擔任指導教授,正從事保育類昆蟲「鍬形蟲」的調查研究。

  太管處日前收到一封署名「賞鳥人」的電子郵件,敘述他與一群好友在晚上泡完溫泉後,準備尋找昆蟲拍照,無意間聽到某大學生一行人,提及擁有太管處核發的合法採集證,可採集任何昆蟲,並準備前往碧綠神木附近地區,捕捉僅在碧綠神木附近地區才有的黑腳鍬形蟲。

  「賞鳥人」說,事後有昆蟲愛好者發現,台北市和台北縣板橋市的昆蟲販賣店,突然增加了四十隻黑腳鍬形蟲,而根據他查證後發現,業者原來是和持有採集證的大學生同行,假學術研究之名行盜捕之實。

  「賞鳥人」認為,太管處的採集證管制有檢討的必要,對於稀有昆蟲的保護也應加強。

  另一位署名「不平與抱怨」的遊客則在觀霧森林遊樂區的留言板投書指稱,六月下旬晚間,他在觀霧的大鹿林道上,看到三名自稱是北部某大學研究生以研究昆蟲的名義點燈抓蟲,當時只看到對方捕獲的昆蟲很特別,「前面那兩隻腳很長、體型巨大渾圓、紫色光澤,還有斑紋」,事後才知道原來是被列為保育類昆蟲的台灣長臂金龜。

  太管處保育課長李秋芳表示,昆蟲採集證太管處發出的數量並不多,經查證,當時這些學生確在園區內,是否有和昆蟲業者勾結仍須查證,如確有其事將會收回採集證,並追究盜捕的責任。

  李秋芳說,黑腳鍬形蟲一隻市價從兩百元到八百元不等,只產在碧綠神木附近山區,太管處經常接到檢舉的匿名電話,經查證後發現,多屬同行間互相檢舉的行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困擾,此次將會審慎求證。

  林務局新竹管理處、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相關官員表示,若有人以合法採集證掩護並從事非法採集昆蟲,不論採集的昆蟲是否為保育類,都要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並將註銷採集證且列入黑名單,以後很難再獲核發採集證。


盜捕保育昆蟲 重者判刑

〔記者游太郎、梁秀賢╱綜合報導〕法界人士指出,台灣長臂金龜是保育類昆蟲,不論是盜捕及販售者都可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至於不是保育類一員的黑腳鍬形蟲則有國家公園法的保護,但罰則輕了許多,且只及於盜捕現行犯。

  法界人士說,捕捉台灣長臂金龜觸犯了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非法買賣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黑腳鍬形蟲雖不屬於保育類,但因產地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內,仍受到國家公園法保護,盜捕者處新台幣五千元以下罰金,如情節重大致引起嚴重損害者,處一年以下、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


涉嫌轉賣店家 否認傳言

〔記者劉榮、林金池╱綜合報導〕針對學生與店家持採集證捕捉昆蟲圖利販賣的網路傳言,涉嫌的兩家業者都否認傳言內容。一名業者說,他去年確實曾經買了廿隻黑腳鍬形蟲,但來源是太魯閣國家公園附近專門抓蟲的民眾,並非由擁有採集證的特定學生供貨。

  被檢舉疑似不法取得黑腳鍬形蟲的業者說,他去年確實曾經向一名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專門抓蟲的當地民眾買了廿隻,在那之後,店裡就沒再賣過「黑腳」了,外傳他由擁有合法採集證的學生「供貨」,並非事實,「可能是同業間競爭所引起的吧!」

  這名業者說,太魯閣當地有些人專門以捕蟲為業,再賣給店家;鍬形蟲非常怕熱,一旦運送過程沒有妥善處理,很容易悶死。

  另一家被檢舉派員到國家公園捕捉鍬形蟲後販售的昆蟲店老闆說,店內所販售的鍬形蟲與獨角仙都是人工繁殖,沒有販售黑腳鍬形蟲。

  李姓業者說,過去店內也遭到類似檢舉,相關單位也曾前來查證,但事後證明他從事的都是合法生意。

  業者說,非保育類及人工培育的鍬形蟲可以販售,由於價格並不貴,許多家長就藉由鍬形蟲的飼養,教導小朋友們了解環境保育的重要。


販賣昆蟲 網路成新通路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一隻飛蛾標價二百八十元、一隻蝴蝶定價八百元,網路出現新興的「昆蟲販售」行業﹔台大農學院院長楊平世提出警訊指出,網路販售昆蟲還是法律規範不到的「灰色地帶」,只要上網就可以選購昆蟲,或是作為寵物,或是製作標本,可能出現私下販售保育類昆蟲的非法行為,甚至已成為國外昆蟲「入侵」台灣的通路,對本土昆蟲造成生存威脅,值得注意。

  除以動物作為寵物之外,「昆蟲」也逐漸成為不少人收集飼養的熱門對象,例如學生自然科學作業就經常以觀察昆蟲為題﹔一般民眾只要輸入「insect」昆蟲字眼,就可以發現網路上有上千家昆蟲相關介紹或販售網站,昆蟲販賣早已成為網路新興熱門行業之一。

  網路上各類昆蟲均有販售,而且大多是跨國販售,歐美、東南亞、兩岸三地等各國各類昆蟲幾乎是應有盡有,其中以標本為多,也有昆蟲活體出售,一般較常見的種類可能叫價八至十美金,例如台灣「Actiasselene」蛾,網路定價約七美金、「Papilio」蝴蝶則叫價十五至二十美金﹔罕見的保育類昆蟲,則可能必須議價交易。

  有些大學生,可能就會在不知情狀況下受雇於類似的民間機構,或是被委託進行昆蟲收集與追蹤調查。

  在台灣,保育類昆蟲的研究捕捉,都必須向農委會相關單位申請核准,否則可能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不僅會被罰款,甚至可能判刑坐牢。

  楊平世指出,這些昆蟲銷售網站就是昆蟲保育的「灰色地帶」,除一般昆蟲外,也可能有保育類昆蟲被列為銷售品,例如在日本,保育類昆蟲其實是可以申請培育,對外出售給研究機構,但在台灣還不准保育類昆蟲販售營利。

  這些網路販售管道,也可能成為外來物種「入侵」管道,例如台大就發現,有兩種國外鍬形蟲因此被引進台灣,對於台灣本土鍬形蟲已造成威脅,台灣有必要儘速針對國內外保育類昆蟲的數量、流向及運用建立調查及管理機制,避免昆蟲成為不肖人士營利商機的犧牲品,也造成國內生態危機。

 

中華民國93年7月1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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